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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一个承包户上分的地,父母都去世了,村里应该收回地吗?为什么?
土地,父母,子女父母在一个承包户上分的地,父母都去世了,村里应该收回地吗?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政策本应该收回,但有被征地、转卖的已经实际成个人财产的怎么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承包地是否被收回,这要看您父母的户籍下是否还有其它成员,根据现有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三十年土地承包不变),如果您或者您的兄弟姐妹户籍关系在您父母的户籍名下,是拥有土地继承关系的不会被收回,如果您或者您的兄弟姐妹们的户口没有在您父母户籍名下(也就是户籍被迁出)那么土地是要被村委收回,归还给国家,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觉得有帮助,请给老牛我点点关注,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户成员以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是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不应作为被继承人死亡后的遗产进行分割。
当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归于消灭,并不能作为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
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继承法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在土地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成员死亡时,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在承包土地上投入生产后产生的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应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收回。
第一: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承包,国家有立法,一切都依照法律办。
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村集体与农户家庭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家庭内部有去世的,由于是村集体与“家集体”签订的合同,故去世人的土地不收回。
父母都去世了,如果只有他们二位与村集体签订合同,属于全户消亡,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父母与子女共同与村集体签订合同,合同上还有人,土地不能收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我是乡野老孙的创作者很高兴为你解答一下问题。
1 多少年前就有一个政策那就是土地三十年不动,就算分给你地,种了一年,不管什么情况死亡,这块地还有二十九年的期限,就算死亡了,国家也不会去收你的地。
2现在我们国家好像也出台了一个政策那就是永久使用的,具体什么时候落实,具体也不太清楚。
3在我们这边是死亡不收地,添了孩子还分给你地,一个地区一个样吧,根据你当地的情况再定。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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