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父母在一个承包户上分的地,父母都去世了,村里应该收回地吗?为什么?
土地,父母,子女父母在一个承包户上分的地,父母都去世了,村里应该收回地吗?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父母在一个承包户上分的地,父母都去世了,村里应该收回地吗?为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这个户全家没有人存在了,当然要由村委把土地收回,然后重新分给那些增加了人口的户。如果这个户还有下一代,那应该只要把他父母的那部分土地收回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母去世土地要不要收回,可能还是一个地方一个制度,上面没有明确的指示,我们那有老人去世了那地是不动的,二十多年前,我们村由于人口变动,有的姑娘出嫁了;有儿子的娶媳妇了。姑娘出嫁外村里,这家的地就多了,还有老人去世的,假使这家不是儿子多,不添人口,老人去世了地也多了。我们村想调整地,重新分配土地,结果人们天天上信访局闹腾,地也没有调整。现在土地承包期又延长三十年,还确权了土地总共有四十多年使用期,估计在承包期内有去世的应该不会把土地收回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土地承包合同三十年不變之條約,集體是不應收回的,在沒承包合同的前提下另說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是有政策:有合同:最其码也有个人在承包协议上有鉴字:三十年不变就是政策:但不能荒浮:下年盖房~不能迄迠筑:更不能买卖:同时子女有继承的义务:和权利。详情请参看土地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土地承包法,一直以来的惯例,执行生不添死不改的办法,村委会无权收回。但死亡人无父母、子、女及善养人必须收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的表达有些没看太明白,按照我的理解来回答吧:
目前国家一直执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当家庭成员出现新增或者死亡导致人口减少之后,其土地保持不变,也就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此项政策开展之后,农民朋友在土地承包过程中会发现许多问题,尤其是在父母去世后,其子女如何分配父母的承包,是许多农民朋友都不了解,
在《宪法》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第十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有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所以当父母去世之后,并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继承问题,而是根据家庭承包制原则,由该户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该承包地。
虽然说是有家庭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该土地,但许多家庭中由于父母去世之后,拥有多个子女,那么多个子女又应该如何分配呢?这需要根据子女是否分户而定,如果其中的子女与父母分户口独立生活,那么其将不能够拥有父母土地继续承包的权益;如果子女与父母是同一户口,那么子女则能够继续承包,如果是多个子女共同承包,在其成年结婚分户之后,可以将承包地进行相应的分配!
目前还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那么父母的承包的土地是否能够由这一个子女继续承包吗?其实不然,这也需要依据子女是否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而定,如果子女与父母分户独立生活,或者子女的户口迁入到城市,则不能够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如果子女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在父母去世之后,能够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有子女可继承土地承包权。
上一篇:大家喜欢上网课吗?为什么?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