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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土地确权到谁名下就归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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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老人土地确权到谁名下就归他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是这样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今天有幸来回答您这个问题,仅供首先两点:
第一是现在的农村和以前不一样了,随着近30年来地改革开放很多农民工近城打工,有 众多的农民有介段性打工农忙回家,但是还有一些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回家一二十天,那么问题就来了,由于整年在外干活对家中年迈地父母的照顾行式上无非就是寄点钱或者是打电话问问和老爸老妈说说话,就这样他自己的土地都不种了何况老爸老妈的那点地也自然而然地就是兄弟们谁在家谁打理,这次土地确权完全是有无人机测量,那么就是谁种确权就是谁的。
第二是更复杂了,有的是自己常年在外打工、有的兄弟当中的某人有点小工作、深至有的一些不愿意善养老人的土地确权又有想法了无所不有,但是无论出于何种情况,无人机测量还是那句话谁种是谁的一块地不会出现两个户主的朋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作为一个美丽乡村研究者,相信我可以给你一个满意的解答: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不论死亡、户籍迁出或新生人口、婚嫁迁入等任何原因,造成承包农户家庭部分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其家庭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应按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确定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得因其家庭人口增减调整其家庭承包地面积。
一、老人无子女
如果老人是孤寡老人,无子女的话,这种情况下,2018年土地确权,老人去世后,土地由集体回收,归村集体所有。
二、老人有子女
老人有子女的话,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老人去世后土地确权归谁,主要看土地是老人以何种方式取得以及土地类型来来进行判断,有些土地可由子女继承确权,有些则由村集体回收。
(一)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耕地、草地
农村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如果老人已经和子女分户,老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就属于“整户消亡”,则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由村集体进行回收,再另行分配。
(二)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林地的土地确权都归其子女。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所以,就算是已经分户了,老人去世了,子女可作为继承人继续承包林地,可对林地进行土地确权。
(三)老人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农村还有一些荒山荒地等土地,如果是老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的荒山荒地,老人去世后,无论老人和子女是否分户,荒山荒地的承包收益按照《继承法》继承分配,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然后土地的确权由继承人进行。若继承人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费由继承人分配。
(四)老人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不能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由老人的子女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由继承的子女进行农村房屋的确权。如果子女是农村户口,宅基地也可进行确权,如果是城镇户口,则在登记备注一栏写清楚,非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即可。
二、哪些人不给土地确权
这里要明确的是去大城市居住了,而且户口上的所有人都已经不是农村集体户口,这有些人的土地直接被收回,不给予确权,收回的土地还是村集体的。那些户口里有人迁出,但是未全部迁出的依旧可以确权,举家迁往小城镇的人也可以确权。
开垦的土地不给确权,而且开垦的土地是不是收回也归村集体说了算。有的村里的做法就是收费,花钱承包土地,不交就收回土地。这里说一下,开垦的土地是拿不到粮食种植补贴的,比如今年的玉米补贴。说到这里还需要提一句,这些被收回的机动地是可以被申请使用的,没有承包到土地的农民可以申请村集体的机动地。
以上是个人经验之谈,希望可以帮到题主你,如对以上内容有不明白或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也可点赞关注我“我爱美丽乡村”,这边为你解答关于农村农业的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其实农村土地确权后,老人死亡地也不会回收的。只要你在承包期内。因为不少按个人承包的而是按农户家庭承包的。
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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