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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儿童故事不涉及侵权?
作品,故事,儿童哪些儿童故事不涉及侵权?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哪些儿童故事不涉及侵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哪些儿童故事不涉及侵权?”这个问题要看怎么说?按说在作者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你擅自发表了别人的作品并以营利为目的行为都涉及侵权!但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在你用了人的作品之后,作者没有维权另当别论,但其本身已经侵权了。
你问那些儿童故事不涉及侵权?一般来说在社会上已经传播很久的经典儿童故事,一般都不涉及到侵权,除非还在版权保护期内的作品不能随便用之外。另外,你也可以与作者协商,取得作者的授权,这样就不涉及到侵权了。你一人可以放心大胆地用。
儿童故事不同于一般故事,因为是给孩子们听的,所以在选择传播时要慎之又慎,不能传播那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故事内容。更不能以儿童故事为噱头发表那些胡编乱造的成人故事。要选这那些正规渠道的儿童作品,这样才不会造成麻烦。
现在儿童睡前故事很流行,很多作家都在出版这方面的书,说明现在的家长对孩子教育问题很重视!选择适合当下儿童特点的故事不是件很容易的事,除了以前的经典儿童故事外,新的经典故事并不多,这样给从事这方面二度创作的作者带来不便,所以在你从事这个领域前,必须有明确的故事文本来源,否则你也做不长。
另外,建议你多看些书,走原创道路,这样更有利于你个人品牌塑造,在给你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有好的社会效益。如果你就是想玩玩,那也就无所谓了,你随便找些你认为还不错的儿童故事进行尝试,如果有人告你侵权再说,这样做小打小闹还可以,反正影响也不会太大,问题是你一旦做大了,麻烦自然会找到你了,所以你要想好了在做,不然你就白费力气了。
总之,你能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你的守法观念很强!不知道我的回答能不能帮助到你?希望你继续努力,加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第22条规定了12种情节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全文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目前只要发布的或者书籍出版的故事一般都是有版权的,没有登记版权的,只要发布基本上你在去做就是侵权,如果自己想涉及的话 可以根据已有现成的故事去改编!一定要不要和原创作者的一样!祝你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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