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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为什么爱偷东西?
读书人,科举,鲁迅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为什么爱偷东西?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鲁迅在此前后曾写了很多的杂文,对复古派进行抨击,与旧势力进行论战。
此篇小说亦是为此而战。
小说通过对孔乙己这样一个贫苦知识分子的不幸身世的描述,重点批判了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对人的残害。
02
但值得深思的是,从小说里看,这个旧的教育制度培养出来的却是一个不乏人性闪光点的好人,虽说是一个“无用”的废人。
试举几例,以说明这个糟老头子好得很:
1、守信:
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
2.善良:
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
3.热诚:
“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诸如此类例证还有,不再一一列举。
何以如此?
03
书中交代,孔乙己一介酸腐书生,身无所长,为了维持生计,才不得以而去偷。
但毕竟孔乙己是“穿长衫”的人,长衫代表了他优越的阶层,虚幻的地位。是以,偷食物、乃至钱财,为孔乙己所不齿,他不能让自己“堕落”到那个地步,因此,只能偷书,偷笔墨纸砚,不,是“窃”,读书人的事,能说偷吗?
如真偷食物钱财的话,似乎能更让人有更充分的理由去批判那个万恶的旧社会。人民食不果腹,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为果腹不得不偷,而劣绅为富不仁,残忍地将偷食的穷书生打短了腿……
偏偏孔乙己偷的是书,是笔墨纸砚。
我想,孔乙己的偷书,除了批判旧的教育制度外,还有鲁迅先生对文人的悲悯之情,而孔乙己只是一代表人物。
04
鲁迅先生曾在其杂文《我之节烈观》中说:“‘世道浇漓,人心日下,国将不国’这一类话,本是中国历来的叹声。不过时代不同,则所谓“日下”的事情,也有迁变:从前指的是甲事,现在叹的或是乙事。除了“进呈御览”的东西不敢妄说外,其余的文章议论里,一向就带这口吻。因为如此叹息,不但针砭世人,还可以从‘日下’之中,除去自己。”
原来历朝历代,都有“世风日下,国将不国”只叹。由此可见,孔乙己之爱偷,我们并不宜把这责任全部推到“世风日下”的旧制度上面去。
更何况,如以“世风日下”叹之,又如何解释如今无论中国乃至美国超发达之国家,盗贼也从未断绝?这盗贼里,文化人也必然是有的,似乎并不需要特别举证。如以小偷多少或存在与否来论世道人心,我觉得反而邻国朝鲜更为世风淳朴。
所以,我认为孔乙己之爱偷,和万恶的旧制度并无必然的联系。
从这个角度看,孔乙己不过是鲁迅怀着悲悯之心塑造的一个原本清高的文人,如何为俗世所不容的故事。
批判现实的意义当然是有的,只是这现实是永远存在的现实,而非定格于彼时一时的现实。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因各种原因落魄,不被容于这个世界,而这样一个人的遭遇,便可试探这个社会的良心。民众麻木,社会冷漠,缺乏完善的救济制度,则个人便随时会被这个世界吞噬。
因此,不要嘲笑孔乙己,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孔乙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好喝懒做,为了喝酒却不去做事谋生,孔乙己只能偷。
孔乙己本是读书人,科举制度下“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造成他除了读书,再无其它谋生手段。
他身材高大,本可以依靠出卖劳力而维持生活,但他偏瞧不起“短衣帮”,不屑与之为伍。
他的经济来源就是帮人家抄书,获得微薄报酬,怎奈生性懒,抄不到一半干脆连别人家的书的偷走了。
或许第一次偷书,人家不和他计较,孔乙己尝到甜头便成了瘾。有时遇到不好对付的人家,孔乙己难免遭到一顿打,所以额头常常夹着伤疤。
但孔乙己偷书的坏名声终究传开来,大家再也不找他抄书,孔乙己连偷书的机会变得渺茫,生活愈加艰难。
最后,丁举人找他去抄书。丁举人自信孔乙己是不敢偷书的,除非他小命不要。可是偏偏孔乙己胆大妄为,老毛病又犯。丁举人把他抓来腿脚打断,还觉得自己慈悲了。
孔乙己终于再也没办法偷书了,喝了最后一次酒,在人们的笑声中用手撑着,凄凉地离开了咸亨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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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鲁迅于1918年创作《孔乙己》,当时是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在封建制度下,人们思想长期受到禁锢。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就是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的这一类没落读书人。
周作人曾说过:“鲁迅用孔乙己的故事,差不多就写出了这一群人的末路。” 这群人虽然满腹经纶,但却不肯正视当下社会环境、改变自身出路,不愿融入底层阶级、踏实做事,最终只能有悲剧人生。鲁迅对这群人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故事里的孔乙己是读书人,说话脱离不了呆气、傻气,满脑子都是“之”、“乎”、“者”、“也”。他总忘不了自已是读书人,也生怕别人不知他有学问。他虽不会营生,但写一手好字,本可以靠替人抄书糊口为生,然而他又做不长久,书上写到“可惜他又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他虽是读书人,但过于迂腐,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和读书人的自我认同感,让他不愿放下身架,脱去长衫做力气活,即便为了生活,找到抄书写字的“读书人”活计,他还是过于清高,没将手中饭碗看在眼里,无法踏踏实实做事。如此多次,坏了口碑的他自然没人敢请。
孔乙己为了生活所迫,只能去偷。但他穿长衫的读书人优越感身份又不允许自已彻底堕落,便自欺欺人的将“偷”换成“窃”,“窃”走与读书相关的用品用具。在他心里,凡是与“读书”相关的事物,都是洁净、高尚的。那么,“窃”书籍、笔墨纸砚,便可以抵消心里的愧疚、负罪感。然而,他掩耳盗铃的行为终将难逃一劫,最后还是因“窃”,被举人家打折了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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