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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为什么爱偷东西?
读书人,科举,鲁迅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为什么爱偷东西?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孔乙己是一个旧时代的知识分子,以读书为荣,但他好吃懒做。是可以同情的小人物。自命清高、自欺欺人、好喝成性,是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就是指的孔乙己们。
毕竟出自圣贤门下,潦倒不辱斯文。他诚实守信,总能如期归还赊账,从不拖欠酒钱。
破衣烂衫,生活窘迫,可是他还经常从一小碟豆子里捡出一些给小孩吃,还热心教认四个不同写法的回字,每每遭到掌柜和做工的人嘲笑,总是笑着解释,不已为意,这是他的宽容之处。
偷也是无奈之举,不得已而为之的事,谈不上喜欢。
按照他的说法是窃,意思上相同,但窃字不是口语用词,读书人即使偷盗也不能等同寻常小贼,有文化就是不一样,自欺欺人,死要面子,不愿舍弃他作为读书人的面子,孔乙己是一个可怜的人,同为读书人我同情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孔乙己是穷得将要讨饭但又好喝懒做的人。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但是,他又自命清高,又很要面子,所以从不拖欠酒帐。 科举制度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 封建文化糟粕,使他灵魂堕落,相反成了不能谋生的可怜虫,没有成材。 所以,孔乙己是贫贱而悲惨的“多余人”,失去人的尊严与资格,被社会所耻的下层知识分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孔乙己的形象经过人们不断的解读可谓深入人心,至今还有人用“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么”这样的语句来调侃别人的迂腐,一种普遍的认知因此形成:孔乙己等同于迂腐的书生。
一个迂腐的书生为什么这么爱偷东西呢?我想,这其中更多的是大家对孔乙己的一种误读。
鲁迅先生在写《孔乙己》这篇小说的时间是在1918年冬,最初发表在1919年4月出版的《新青年》杂志上。按他自己的话来说,写这篇小说的意思单在描写社会上的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并没有别的深意。
话虽如此,但小说发表的时间,正处于“五.四”运动的前夕,拥有新思想的知识分子,对旧世界的不满情绪日益兴盛,而孔乙己无疑是旧世界知识分子的一种典型代表。
细究之后我们会发现,孔乙己的这个名字,本身就带有隐喻的意味。
孔乙己不过是一个符号,至于为什么姓孔,鲁迅先生应该是有过精心设计的。中国读书人以孔子为尊,而孔乙己却是读书人中最无用的代表,所以,这里给孔乙己冠上孔姓,算是一种反讽。
然而,鲁迅先生是思想深刻的文学大师,他刻画的孔乙己形象,当然不仅仅是为了批评旧世界中的知识分子,更多的是为了用一个落魄潦倒的穷书生形象来映照更多的阶层人间百态。
所以,我们在小说中看到,一个小小的咸亨酒店却包罗社会万象:嘱咐员工给客人温酒时掺水的老板;酒店外面一群站着喝酒的人,常年以取笑孔乙己为乐;他们的口中谈论着随时可以吊着殴打孔乙己的何家、丁举人……
在小说中,孔乙己对偷东西的说法从来都没有认可过,说客们也没有直接的证据,都是道听途说的流言,至于孔乙己到底有没有偷东西,似乎并不重要,也没有人愿意去求证。
孔乙己被那些短衫客人笑话的偷书、偷东西的这些行为,到底是不是真实的?这些小说并没有交待清楚,只是听说,而且也遭到了孔乙己的否认。
别人说他的腿是偷东西被“打断”,他说是“跌断”;别人说他又偷东西被打了,他会睁大眼睛很是在意地反驳对方“凭空污人清白”。
显然,短衫帮们对他的讥笑,基本都属于道听途说的流言,其中的真实成分是值得存疑的。
孔乙己真实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形象,与短衫帮口中的那个小偷形象时是存在严重的矛盾之处的。比如,他在咸亨酒店喝酒的欠账与还钱,信用度极高,几乎从不拖欠,偶尔的拖欠一回,“不出一月,定然还清”。
从行为心理上来分析,我们很难将一个小偷与信用很好的顾客联系在一起。关于偷东西的细节,孔乙己也从来都是否定的。
作为一个读书人,既然已经沦落成贼,那么偷东西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偷价值更高的东西,而去偷不值钱,还不好出手的书?
所以,这里也可以解释得通孔乙己认为读书人“窃书”算不得偷,那是“读书人的事”,不是世俗人眼中的那种鸡鸣狗盗的行为,自己顺几本书仅仅是为了增长学问和知识。
现实就是,孔乙己处在短衫帮集体的嘲讽之中时,也没有人相信他的辩解,没有人替孔乙己说过一句话,孔乙己自己有过争辩,但在群体性霸道的话语权面前,孔乙己基本处于失语状态。
鲁迅先生用这种近乎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力图告诉人们是,在一个百病缠身的国度,可能会出现一个“病重的人”,但围绕在这个病重的人身边的,都是病人,这才是《孔乙己》想要表达的核心思想。
我们再看看鲁迅先生1933年出版的《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书序言,当中有这样一段话:“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结合鲁迅的这段话,我们展开来解读一下发现,孔乙己是病态社会“病”得最重的那个人吗?显然不是。在鲁镇,几乎人人都生“病”了。在当时的旧中国,几乎人人都病了。
从这个逻辑来说,孔乙己真的如咸亨酒店中喝酒的短衣帮口中所说的是个惯偷吗?答案显然就是,并不一定。
综上所述,鲁迅先生通过对孔乙己的遭遇描写,真正要表达的是人与人之间冷漠的距离感,以及人们对生命的漠视,对权力的谄媚与盲从。而关于孔乙己是不是一个真的小偷,并没有人真正地去关心过,在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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