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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款被配偶转移到其父亲名下,离婚的话该怎么要回这笔钱?
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买房款被配偶转移到其父亲名下,离婚的话该怎么要回这笔钱?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建议你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买房时不是有缴款发票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感谢您的邀答!
首先,您可以通过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所有相关形成证据链,来证明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有如下三种情况均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其次,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调取银行转账记录、监控录像等相关信息,结合现有的证据材料,证明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过错,并以此为由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一方非法隐藏、转移且拒不交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非法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三)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
其他建议
从问题来看,您应该还没有离婚,只是设定了如果离婚的情况。如果目前夫妻感情较好,可以好好沟通拿回。如果觉得不好意思,也可以提前准备其他证据,比如相关的转账记录,能写借条的写借条,能进行录音的就行录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属于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些钱,只能离婚的时候要,没有离婚,都是夫妻共同的,不能要。离婚的时候,你举证转账记录,证明这些共同财产属于女方保存,要求女方提供去向,索要这部分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时,可以将此款作为共同债权主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答:婚后买房未成,主要看这笔购房首付款资金来源于哪,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来源于借款,如是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该笔首付款另一方父母应当返还一半。如是借款,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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