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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方过错造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有何法律依据?
损害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因女方过错造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有何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因女方过错造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有何法律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会向无过错的一方倾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方有过错,另一方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但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有过错方。2、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包括:(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在符合上述情形时才能提出损害赔偿,此外的其它情形不能作为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3、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诉诸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对于当事人基于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是以解除婚姻关系为代价的。这里所说的离婚既包括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包括依行政程序即登记离婚。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当事人不得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因此,一方如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在起诉离婚时可提起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精神上的赔偿和物质上的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严格的来说,如果女方存在法定的过程,在离婚的时候并不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不过另方是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是这是经济赔偿,并不是财产分割。
比如一方有出轨,家庭暴力,赌博,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恶习,那么就算有法定过错,如果是因为这些原因而导致的离婚,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
这个赔偿金并不会太高,最多也就几万块钱而已,所以很多人会觉得这就叫少分财产了,虽然最后结果上可能是影响到对方获得共同财产的比例,但是这并不代表就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的程度是有限的,并不会达到让对方净身出户的程度!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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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法律为照顾弱势群体利益,婚姻法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对于你说的女方过错导致离婚,如果是由第47条的情形,那么可以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不是第47条的情形,比如出轨,这种行为应受道德谴责,虽然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应当少分财产,但是很多法院在处理时都会从照顾无过错的角度出发,适当倾斜保护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即使夫妻婚内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法院判决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是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金额可与对方进行协商或者起诉离婚时主张,可以配合律师进行调查取证,找出有利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赔偿要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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