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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超市打死劝其戴口罩顾客”,如何看待?
疫情,的人,戴口罩“男子在超市打死劝其戴口罩顾客”,如何看待?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某某在北京市东城区一超市内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顾客段某某(男,殁年72岁)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引起郭某某的不满,遂将段某某摔倒在地,并用双手击打段的头颈部,致段某某受伤。郭某某在逃离现场过程中,又打伤两名超市员工,后被当场抓获。被害人段某某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2020年3月20日死亡。我们应如何看待这种恶性事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郭某的行为实在是可恶、可恨、可悲!!!
当前,全国和全世界都在全力抗疫。郭某却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在公共场合尤其是超市这种人员密集地方随意脱下口罩,素质极其低下,做法十分错误。尤其是当别人好心提醒时,他不仅不反思自己的错误,检点自己的行为,反而残忍的伤害他人,致人受伤,最后死亡。在逃跑过程中再次伤害两人。
郭某的行为,是非常自私的表现。我不了解郭某以前的情况,但估计也不可能是什么好人。平时一定心胸狭隘、狂妄自大,老子天下第一。郭某是全国抗疫的反面教材,与那些可亲可敬的抗疫英雄们形成鲜明的对比。
郭某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他的行为既给全国人民的抗疫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又无端剥夺了他人的宝贵生命,给受害人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同时也毁了自己的一生,连累了他自己的父母妻儿,必将受到道德的批判和法律的审判。说起来,郭某也是可悲的。
郭某的行为,也再次提醒我们每一个人,做人不能太自私,不能太小气,不能太狂妄,不能太冲动。必须谦虚做人、踏实做事。必须开阔胸襟、与人为善。必须信任政府、支持政府。必须严守法纪、三思后行。只有这样,个人才能平安,家庭才能和睦,社会才会和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垃圾人常在与自我保护
如何看待“男子在超市打死劝其戴口罩的老人事件”?
一个善意的提醒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此事件让人悲痛又心寒。疫情当前,公共场合佩戴口罩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虽说在举国上下齐心协力下,其时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口罩肯定是摘不得!出于好心,更是源自对你我他生命的尊重,七旬老人好意上前劝说,不料却惨遭郭某某毒手。或许,老人也没想过自己扛过了严重的疫情,却败给了一句好心提醒吧。
这个事件人们不难看出:
一、垃圾人必定常在
“人之初,性本善”,但美好的世界总会充斥着郭某某这类“污浊”,这些人满身戾气,到处倾倒。这样的人其言语行为异于常人。案件中郭某某的行为可谓是近乎疯狂,因一句提醒就对老人大打出手,是对社会的不满?还是疫情期间的抵触心理?心理学专家可能都没法细细剖析。
二、自我保护之必要
大家都读过农夫与蛇故事。故事中的农夫,本想救治那被冻僵的蛇,最后还被蛇反咬一口。根源在于,善良放错了地方。那可是蛇,你有常识都会知道蛇会咬人,可惜,故事中的农夫和老人一样,将这善良的援助之手伸错了方向。更为严重的是,此案件中,我们不难想像两人在发生肢体碰触之前,一定也有言语冲撞,如果老人发现对方出言不逊且有暴力倾向,善良之手马上缩回来,噤声不语,停止与郭某某讲理,不再搭理他,咱怕了你还不成,那样后果可能就会不一样。这就是自我保护之必须,当我们善意满溢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疫情期看到这样一起因佩戴口罩引发的刑事案件,让人心情格外沉重。我曾在法院作过多年刑事案件审判长,对于该起事件习惯性地站在法律角度去分析。下面我为大家分享一下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和意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
01 事件概况:男子暴打老人
事件发生在北京市东城区的一个超市内,时间是今年3月14日,一男子在排队结账时摘下了口罩,72岁老人段某上前提醒他把口罩戴上,老人本是一番好心,没想到当即引起该名男子的不满,他直接将老人推倒在地,然后用双手猛击老人的头部。最终老人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3月20日死亡。郭某某为逃离现场,还打伤了该超市的两名员工,随后被当场抓获。
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为刑满释放人员。
02 郭某某主观恶性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犯罪
检察机关已将案件初步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后续司法机关将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收集的证据对案件性质进一步认定。但不管作何认定,郭某某的行为都属于故意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的规定,所谓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郭某某在超市这种公共场合,赤手空拳将好意提醒其戴口罩的老人恼怒殴打,充分说明郭某某主观恶性大,加上暴力犯罪本就是刑法打击的重点,因此等待郭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03 郭某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件发生在疫情期间,且在北京超市这种公共场合,事件的起因又与疫情防护措施戴口罩密切相关,因此,郭某某的行为除了引发社会关注,还必然引起社会公愤,其将受到法律的从严惩处。
另外,现已查明郭某某为刑满释放人员,根据《刑法》第61条的规定,如果本案发生在郭某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并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还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因此,本案无论是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郭某某都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04 温馨提示:与有暴力倾向的人打交道时要适时示弱
本案中老人仅仅只是善意提醒,便引发郭某某恼怒殴打,虽然案情还在调查之中,但不难相像两人在发生肢体碰触之前,一定也有言语冲撞,如果老人发现对方出言不逊且有暴力倾向,就马上停止与郭某某讲理,后果可能不会这么严重,这与见义勇为不同。所以通过该案也提醒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学会保护自己,特别是在与有暴力倾向的人打交道时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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