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各位,你心目中的好文笔是什么样的?
文笔,他的,好文笔各位,你心目中的好文笔是什么样的?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个问题,在我们【橙瓜码字】的网文学堂有人提到过,我现在把他的回答复制过来给你看:
文笔在每一位有写作欲望的人眼中,都是一个绕不开的大问题,可以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文笔能够决定一部小说的生死,那么到底怎样的文笔才算好呢?
曾经有一位作家这么概括,我觉得有一些道理:
就是读起来流畅舒适,一气呵成,它和词语数量、典故多少没有关系,它只与合不合适有关。
不过一句高度凝练的话是不够用来理解的,接下来展开详细讲讲,编辑会如何去看“好文笔”。
一、与作品风格高度契合
我们首先知道,不同的小说、不同的类型、不同的风格,都会有完全不一样的适配性,比如说,你要写的是侦探悬疑故事,那和言情故事的卿卿我我绝对是两种感觉。
如果应该精彩刺激、警匪大战的时候,作者却写出柔情似水,那不用想也得黄。
处理文笔时的基本设定,需要保证“因地制宜”,这是一名优秀写手的必备素质,甚至应该形成一种条件反射,当自己在写某种题材的作品时,不经考虑就会在脑海里产生相应的大体风格。
实际上这个逻辑大家都明白,关键是在写作时也需要时不时提醒自己,重点是有没有意识到,只要意识到了,那么在总体风格上就不会有问题。
在人称的使用上,第三人称俗称上帝视角,更加客观;第一人称更具有亲和性。注意,并不是第一人称就会具有代入感的,这需要把你构建的小说场景考虑进去,有时候使用第一人称,反而会让读者感觉到距离,自己也无法代入主角去,所以要慎重一些。
具体做法是,作者在构思环节,将几种文风放在脑海中去感受一下,看哪种引起的不适感最轻,那么就采用那一种。
二、踏准节奏,长短句交替使用
文章节奏能够通过句子形式、修辞手法来把握。短句简洁明快,干净利落,多用短句可以极大限度强化节奏推进速度,也是修正作品风格的好方法;长句能够交代足量信息,完善逻辑,还可以弥补短句在内容展示上的不足,二者搭配使用效果相当好。
我们经常听到读者诸如“文字节奏感极强”的评价,就把其表征充分地展示了。一部小说就像一首歌,起承转合、高潮迭起,协调一到位,基本上文笔就上了个大台阶。不太懂的,可以找一首好歌听听,看看作曲人是怎么押韵,怎么呼应的,艺术的本质都是相通的,懂了这个,你就会懂很多东西。
光说不易理解,来两个例子:
浓稠的白色,一点一滴,从一枚枚婴粟果子中渗出,汇聚,震颤,坠落。罂粟挤出它白色的乳浆,就像大地在哭泣。
——《尘埃落定》,阿来著
门巴喇嘛的药总是一种乌黑的九子,一粒粒装在漂亮的盒子里头,叫人觉得里面不是药而是宝石一类的东西。活佛的药全是粉末,先在纸里包了,然后才是好多层的黄色缎子,他的胖手掀开一层又一层仿佛无穷无尽的绸子,我觉得里面就要蹦出来整个世界了,结果却是一点灰色的粉末。活佛对着它们念念有词,做出十分珍贵的样子,而我肚子里正在害伯的地方也想发笑。那些粉末倒进口中,像一大群野马从干燥的大地上跑过一样,胃里混浊了,眼前立即尘土飞扬。
——《尘埃落定》,阿来著
第一个句子是短句,典型的短小精悍的词语,情绪虽是悲观的,但短句造成一种壮烈的悲观;第二句就是长句了,长句把“我”对药的感觉,以及活佛这个人物都刻画得入木三分,可以看出长句的节奏舒缓一些,情绪则更为柔和。
三、详略得当需重视
很多时候看稿子,详略问题会是致命问题。
一些作品读着读着,就不知道写哪里去了。应该好好铺开描写的主人公心理变化,被一笔带过,而不该大肆叙述的路人角色,却被安排了几个甚至十多段来写,这会让读者头脑发昏,不知所云。
文笔的核心,绝对不是简单的几个牛逼词语,几个长句子就能搞定的,真正的好文笔,应是全文融通,恰到好处,在需要出现的地方出现,在不需要出现时坚决隐藏。
来看一个例子
唐太斯被抛进了海里,他的脚上绑着一个三十六磅重的铁球,正把他拖向海底深处。大海就是伊夫堡的坟场。
唐太斯尽管有点头晕目眩的,而且几乎快要窒息了,他还算头脑清醒,不时地屏住了他的呼吸。他的右手本来就拿着一把张开的小刀(他原准备随时乘机逃脱时用 的),所以现在他很快地划破口袋,先把他的手臂挣扎出来,接着又挣出他的身体。
虽然他竭力想抑脱掉那铁球,但整个身体却仍在不断地往下沉。于是他弯下身子,拚命用力割断了那绑住他两脚的绳索,此时他已几乎要窒息了。他使劲用脚向上一蹬,浮出了海面,那铁球便带着那几乎成了他裹尸布的布袋沉入了海底。
唐太斯在海面只吸了一口气,便又潜到了水里,以免被人看到。当他第二次浮出水面的时候,距离第一次沉下去的地方已有五十步了。他看到天空是一片黑暗, 预示着大风暴即将来临了,风在用劲地驱赶着疾驰的浮云,不时的露出一颗闪烁的星星。在他的面前,是一片无边无际,阴沉可怕的海面,浊浪汹涌,滚滚而来在他的背后,耸立着一座比大海比天空更黑暗的,象一个赤面獠牙似的怪物,它那凸出的奇岩象是伸出来的捕人的手臂。
在那块最高的岩石上,一支火把照出了两个人 影。他觉得这两个人是在往大海里张望,这两个古怪的掘墓人肯定已听到了他的喊叫声。唐太斯又潜了下去,在水下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从前就很喜欢潜泳,他过去在马赛灯塔前的海湾游泳的时候,常常能吸引许多观众,他们一致称赞他是港内最好的游泳能手。当他重新露出头来的时候,那火光已不见了。
必须确定一下方向了。兰顿纽和波米琪是伊夫堡周围最近的小岛,但兰顿纽和波米琪是有人居住的,大魔小岛也是如此。狄波伦或黎玛最安全。这两个岛离伊夫堡有三哩路,唐太斯决定游到那儿去。但在黑夜里他怎样来辨别方向呢?这时,他看到了伯兰尼亚灯塔象一颗灿烂的明星闪烁在他前面。假如这个灯光在右面,则狄布伦岛应左面,所以他只要向左转就能找到它。但我们已经说过,从伊夫堡到这个岛至少有三哩路。
在狱中的时候,法利亚每见他显出萎靡不振,无精打采的样子时,就常常对他说:“唐太斯,你可不能老是这个样子。要是你不好好地锻炼身体,你就是逃了出去体力不支也会淹死的。”
在海浪劈头打来的时候,这些话又在唐太斯的耳边响了起来,他使劲划起水来,以此看看自己是否真的体力不支。他很高兴地看到长期的牢狱生活并未夺去他的力量,他以前常常在海的怀抱里象一个孩子 似的嬉戏,而现在他仍是这方面的老手。
恐惧是一个无情的追逐者,它迫使唐太斯加倍用力。他侧耳倾听,想听听有没有什么声音传来。每次浮出浪峰时,他的目光就向地平线上搜索一下,努力透过黑暗望出去。每一个较高的浪头都象是一只来追赶他的小船,于是他就使足了劲拉开了他和小船之间的距离,但这样反复做了几次以后,他的体力便消耗得很厉害。他不停地向前游去,那座可怕的城堡渐渐地消失在黑暗里了。他虽看不清它的模样,但却仍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上一篇:现在不欠钱的成年人算什么水平?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