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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就疫情期间的员工工资与我们协商解决,该参照什么标准执行?
疫情,工资,企业老板就疫情期间的员工工资与我们协商解决,该参照什么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老板就疫情期间的员工工资与我们协商解决,该参照什么标准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被隔离和患病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采用“视作出勤”的规则。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计发工作报酬。
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劳动者,一旦被确诊,“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则应当按照病假进行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病假工资。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首先应当稳定就业,不可轻易裁员。可以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是要充分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若是企业出现减产乃至停产的,在停工的第一个月时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但若超出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而员工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可适用各省市应当发放生活费标准发放工资。 但在超过工资支付周期内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地发放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经确诊无风险的,无权拒绝返回工作岗位。经治疗后或隔离以后经确诊无风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员工返回工作。 当然有一些是在家可以完成的工作,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完成,如果员工拒绝在家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国家相关文件,员工在疫情期间要能拿到本岗位的基本工资,也是俗称的底薪;按照劳动法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举香港的例子吧:
雇员有权就任何工资期,获支付不少于最低工资的工资。雇主就任何工资期须支付予雇员的工资,不得少于按下列方法计算的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
=
雇员于工资期内的总工作时数(不足一小时亦须计算在内)
X
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2019年5月1日起为每小时37.5元)
推行法定最低工资本身,并不改变或影响雇主与雇员按照雇佣合约及《雇佣条例》采用的支薪模式(即以月薪、周薪、日薪、时薪或件薪等方式聘用和支薪) 。
如就工资期须支付予雇员的工资少于最低工资,雇员有权就该工资期获付这差额(即额外报酬),以符合最低工资。
例子雇员在某一工资期内的总工作时数为208.75小时,薪酬为8,000元及没有就非工作时数而获支付款项。
按总工作时数计算的最低工资为︰208.75小时(雇员于工资期内的总工作时数) x 37.5元(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 7,828.1元
该雇员在该工资期获支付的工资为8,000元,已符合最低工资。假设该雇员在该工资期获支付的工资只有7,500元,则雇主须向该雇员支付额外报酬328.1元(即最低工资7,828.1元-获支付工资7,500元),方能符合最低工资。﹝为说明之用,本例子是以四舍五入进位至小数点后一位的方法计算。﹞
雇主及雇员亦可参考劳工处网页的「最低工资参考计算机」,程式可协助雇主及雇员就较常见的工作模式,快速及初步计算最低工资作参考之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考下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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