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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你们会接受吗?工资高点的试用期没社保还扣个税,太不划算?
试用期,社保,公司一些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你们会接受吗?工资高点的试用期没社保还扣个税,太不划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一定,看人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接受有办法吗,大多数企业都不会一个月交保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因为竟然是试用期肯定会存在一定被淘汰的可能,如果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被炒鱿鱼反而让你在试用期的所得减少了,但是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一定要在入职前能公司沟通清楚。
再有,如果在试用期间,公司给的工资能够达到缴纳个税的水平,说句实话,只要不是在北上广深这类地区已经很不错了。
当然,转正过后是一定要要求缴纳社保的,不然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员工有权利向公司要求缴纳社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试用期结束公司与你签劳动合同必须补缴试用期险金,只是劳动法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接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多公司全程不交社保,试用期都没确定怎么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辈子不交我都接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近年来,试用期不缴纳社保,俨然成为一些企业的“潜规则”。在这些企业看来,自己需要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对方能否入职还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没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同时,对于劳动者来说,希望通过试用期给用人单位留下好的印象,以便顺利地留下来,即使单位不缴纳社保,也不好意思与其较真儿。
事实上,试用期缴纳社保与法有据,企业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属于“欠保”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意味着,试用员工不是企业的“二等公民”。试用期间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起劳动合同关系,应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全部劳动权利,包括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对此,《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有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此可见,无论试用期长短,也无论员工最终能否转正,企业都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因此,如果遇到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不要忍让,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啥接受不接受的,你能找到的工作就是你最大的能力的反馈。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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