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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几时复工?
企业,疫情,防控江门几时复工?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二、办理方式
2月9日24时后需要复工复产的全区各类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个自然日办理。办理方式实行分级管理:(一)员工人数200人以上(含200人)企业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辖区供电等企业。区科工商务局:负责辖区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进出口企业。区民政局:负责辖区社会组织(民办学校及民办医疗机构除外)。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辖区矿产等相关企业、生产场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辖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报备手续。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辖区农业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各种植场、养殖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辖区的星级旅游酒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星级以下酒店及旅业。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辖区供水、供气等企业。(二)员工人数200人以下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向所在镇(街)进行办理。
三、办理材料
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和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情况表(见附件2)。2.江门市蓬江区务工人员疫情防控情况表(见附件3)。四、办理流程
复工承诺以网络申报为主,企业可通过邮箱向对口受理单位发送办理材料扫描件;如不能网上提交办理材料的,电话预约受理单位后,现场递交办理材料。收到办理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受理单位将在接到办理材料3个自然日内办理。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复工复产;不符合条件的,未经整改合格不得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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