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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诈骗?公安局怎么认定为诈骗可以立案?
诈骗罪,非法占有,行为人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诈骗?公安局怎么认定为诈骗可以立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诈骗?公安局怎么认定为诈骗可以立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区别占有与非法,才能正确认定民间借贷和诈骗,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占有的认识
我们知道所有权有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如何理解占有是关键。排除他人占有。排除权利人占有是构成诈骗行为的首要条件,至于权利人的所有权是否正当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如,诈骗他人盗窃、抢劫所得财物同样构成诈骗。自己或者他人占有。排除权利人占有后,自己或者他人占有是构成诈骗行为的另一要件。自己或者他人没有占有,可能是未遂行为,只有数额巨大才能构成犯罪。自己或者他人按物的效能使用是区别诈骗行为与毁坏行为的要素。当行为人遵从物的效能使用诈骗的财物,可能构成毁坏类犯罪。正确认识“非法”
有人认为非法是违反法律规定,如,构成诈骗罪的非法性源于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实际上,构成诈骗罪的“非法”是对民事义务的违反,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正是对“非法”的错误理解,造成民间借贷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一般而言,我们判断“非法”主要是对义务违反寻求答案,只有行政犯可能需要通过法条来获得答案。这样,我们可以将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排除出诈骗罪。2019年7月23日,两高等公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借贷行为规定为非法经营罪,将民间借贷行为最大限度的排除出“套路贷”诈骗犯罪。非法放贷尽管利息等费用畸高,但毕竟来自于借款人的承诺,出借人索取没有违反义务来源。民间借款建立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占有没有非法,但手段行为可能非法,如,拘禁他人等。同样,这里的“非法”违法义务的来源,并不是来自于刑法非法拘禁罪的规定,而是来自于民法的人身权,刑法有选择的将严重侵犯人身自由权规定为犯罪。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
构成诈骗罪有独特的行为过程: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因此,民间借贷有真实的借款关系,基于承诺,行为人索取高利息本身并不构成诈骗罪,理由是借款人没有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财产。由此看来,真正的民间借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很难构成诈骗罪。只有没有提供借款,通过诉讼等方式,有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此时,受骗的是有处分权的法官或者仲裁人员,此即所谓的“三角诈骗”。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我是一名律师,针对你的问题,本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民间借贷与诈骗罪所属的法律类别不同: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行为,日后产生纠纷也是通过协商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而诈骗罪立案则是属于触犯了刑事法律,遭受的也将是刑事处罚(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其次,民间借贷与诈骗罪存在主观上的区别:民间借贷中的借款方在借款时并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借款期限届至后是会归还借款的;而诈骗罪中的诈骗人是为了非法占有出借方的财产,通过欺骗、隐瞒的方式获取出借方的借款,其压根就不准备归还。
再次,民间借贷与诈骗罪二者为了获取借款所采取的方式及手段存在区别:民间借贷中由于借款人缺钱从而向出借方如实陈述借款原因,并出具借条,承诺日后归还;而诈骗罪中的诈骗人则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向出借方骗取钱财,当然也就不具有归还的意愿了。
最后,本律师想要强调的是,虽然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明确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相异之处,但是实践过程中,二者较难定义,毕竟最主要的是判断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这只能通过借款人在借款当时以及后续的行为表现来认定。因此,一般情况下,没有充足的证据很难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进行立案受理,此外,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为3000元以上,具体以各地区为准。
希望上述答复对你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以下仅代表个人意见:
1、关于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诈骗。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之间成立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我猜您应该是在问民间借贷中的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之间的区别,或者民间借贷中存在欺诈行为是否有可能构成刑事诈骗罪,或者该欺诈行为构成诈骗罪的要件,对此,本人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认定:
其一,借款人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出借人款项的目的。借款人借款时就没有要还款的意思,而是拿到钱就逃跑,这要区别于借款之后,无法还款而逃避履行的行为,名为“借”,实为“骗”。
其二,借款人借款时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形。借款人借款时为了实现非法占有出借人款项的目的,而虚构经营或投资项目,隐瞒个人资不抵债、骗取财物跑路等事实,或者是出具虚假的借据、冒用他人的身份等客观表现,总之必须存在欺骗的客观表现。
其三,出借人基于借款人欺骗行为而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物。出借人出借款项时误以为借款人基于真实的借款意思表示而出借款项。出借人陷入错误认识出借款项是诈骗罪的必要要件之一。如果出借人在一开始就识破了借款人的欺骗行为,依然愿意提供款项,则一般不构成诈骗罪。
其四,诈骗罪的构成必须满足“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也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数额标准。具体数额标准各地不一,这个数额也是仅供参考。
其五,犯罪主体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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