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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可否降低工资,对劳动者进行轮岗轮休或缩短工作时间?
企业,员工,疫情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可否降低工资,对劳动者进行轮岗轮休或缩短工作时间?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个人建议供你参考,希望可以帮到你,同时也希望大家可以给我点个赞加个关注,谢谢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
一、政策依据
1.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
2.2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二、政策干货
困难的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可协商延期支付工资;对因依法被隔离不能上班的职工,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要进行治疗的,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三、结论
职工方面:有条件的通过远程方式上班的,职工呆在家里上班,公司应该按劳动合同支付报酬;没有条件的,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企业方面: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制定裁员方案,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期间没上班的可以发放最低工资,上班的不足的可以按规定发放。还要看和对方签的是什么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应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企业现金流严重不足,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以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经营困难的企业,脚下两条路,一条路关门,一条路带着员工活下去,员工与企业是相护相生,员工可以东方不亮,西方亮,企业无工就寿终正寝,所以企业只能和愿与企业共生的员工协商共生,共发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的任务是活下去。可以减免工资共度难关。以后效益好些可以给予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企业良性运营发展来说,碰到今年的百年一遇的这种情况,企业经营困难,资金紧张,企业在发展高峰期间也给予员工足够的人文关怀,重视员工的成长,作为员工与企业共进退,为企业做一点贡献,在合理范围之内,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从员工角度来说,员工平时在企业的归属感强,在发生这种事情,员工肯定愿意与企业分担一点,但如果平时效益好,对员工不重视,这时候却要来与员工共进退,员工肯定不会接受的。
总结一点,平时积累的福气,是未知某一天的回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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