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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道双运的书法境界如何实现?
书法,文字,自然技道双运的书法境界如何实现?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文字在书法家手里就像是一种载体,如船、车、篮子、袋子之类,使用它只是为了装载各种各样的货物。书法家的货物名目繁多,可以是感情、韵律,可以是形质、神意,什么喜怒哀乐、筋骨血肉、精粗玄黄,都可以装到里面去,多就多、少就少,全由你。为什么书法在拥有书法的国度里那么深入人心,深受全民的喜受,就因为它的取材是简单平常的,它的载体几乎人人都或多或少地有所掌握和熟悉,通过它可以自由装载自己想象和构想的东西,可以品尝自由创造的乐趣,可以陶醉其中一辈子。
文字作为书法艺术的一种载体,可以任意载物。物装到载体中去,必须有一个中间的环节和手段,如拿、运、搬之类。书法的载体与载物相融和的手段为写、为书。文字与意象感情只有通过书写才能完成为一个整体,完善为一个统一体。至此,书法的性质已经基本清晰了,书法的定义似乎是明摆着的:书法是以文字为基本的载体,并通过书写这一特有的手段载物的艺术种类。所以书法的定义应该是:
书法是通过文字的书写来表现各种意象的艺术种类。
如果将这句话再加以精练简括的话,可将书法的定义浓缩为:
书法是文字的书写艺术。
若以幽默风趣的言辞给书法打个恰当的比喻的话,或可这样来称呼书法:
书法是一条人人可以拥有的,专门采集装载奇珍异宝的宝船。
书法应该有一个确切的定义,有了一个明确妥当的定义后,学书者可以避免非元素性因素的困惑和干扰,而将心意精力直接花到本体、主体上去。
在给书法论证出一个恰当的定义的同时,我们还有必要从书法的实践、书法的创作、书法的发展等角度来审视书法,更深入地把握书法,理解书法。
书法的实践、创作、发展都是以人为主的,人在书法面前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主宰、上帝,而决不应该是附从、奴仆。人的意态作用力在书法中起着最为根本的主导作用。
如书法定义所言,文字是书法的根本依据,是书法艺术的一种载体,是书法艺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书法的各种造意、取象,说到底都是本诸自然;人类的各种思想、感情也都是因自然间各种各样的因缘和合而生发、造就。就拿人本身来说,也属于自然间的一种妙有。所以,书法所表现的各种各样的意味形象都可以纳入到自然这一个大范畴里面去。
现在以书法的学习、实践,以书法的创作、创造为出发点,在给书法下一个定义的同时,另外给书学约定一个公式:
人+(文字+自然)=书法
钟繇说:“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这里所说的界,即为文字与自然结合的一种印迹,是文字的形象,也是自然的现象。所谓的人,即是指书法的作者,落实到书法上即为书法的心意、态势、神气。能使笔迹之界流美的无非是人;人创造出来的流美的界便是书法的整合意象。
汉代扬雄说:“书,心画也”;赵壹说:“书之好丑,在心在手”。唐代张怀璀说: “书则一字已见其心”;柳公权说:“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元代郝经说:“书法即心法也……有诸内者,必形诸外也”;盛熙明说:“夫书者,心之迹也”。清代莫友芝说,“书本心画,可以观人”;刘熙载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以上各代论书之语,可以证实“人”为书法的一端,人为书法的总统主宰自来无疑。
汉代蔡邕说:“夫书肇于自然”;“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唐代张怀璀说:“形见臼象;书者,法象也”;“夫文字者……题之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舒也,著也,记也”;虞世南说:“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通变,其常不主”。清代龚贤说:“古人之书画,与造化同根,阴阳同候”;翁方纲说:“世间无物非草书”;刘熙载说:“书当造乎自然”;康有为说:“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历代论书之语又可帮助理解“文字+自然”为书法之另一端。“人”之一端加上“文字+自然”之一端,即为完整的书法结构,即可生发出完整的书法。
人作为书法的一端,作为书法的主宰,可以分为“以心主笔”与“以笔传心”两层微义。
王羲之说:“心意者,将军也”;项穆说:“心虽无形,用从有主”;宋曹说:“学书之法,在乎一心。心能转腕、手能转笔……手不主运而腕运,腕虽主运而以心运”。这是古人对于“以心主笔”的证词。心之体很难分辨,用着即有,看似无形无象,然而一触即发,无处不现。书法之法,实为心之法,心达乎手,手通乎笔,看似笔运,实为心运。
张怀璀说:“披封睹迹,欣如会面”;孙过庭说:“达其情性,形其哀乐”,“睹迹明心”;项穆说:“书法传心”。这是古人在“以心主笔”外,对“书法传心”事实现象的体会阐述。笔墨之道如不能传人之心声,往往无性无情,无意无态,意浅笔疏,难于造就出书法的真境。
“以心主笔”,下笔之时唯有欲书之意,下笔之际觉有真意流露,不及细辨而神妙自生。这中间有平时涵养的功夫,有一时进发的天机。“以笔传心”,往往意谋笔先,借笔表情,下笔之前,已有成竹在心,心中意象借笔舒发传达而出。睹前人书论书迹,心主笔、笔传心,心笔相应,人书相和,遂成万千种书法景象。
“文字+自然”为书法的另一端,也可以分为“肇于自然”与“造乎自然”两种意义。
许慎说:“仓颉之初作字,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文字……著于竹帛谓之文。书者如也”;钟繇说:“吾精思三十余载,行坐未尝忘此……每见万类,悉画象之”;虞世南说:“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以上数言都可明古人书法“肇于自然”之意义。
蔡邕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卫恒说:“厥用既弘,体象有度,焕若星际,郁若云布……随事从宜,靡有常制”;项穆说:“若而书也,修短合度,轻重协衡,阴阳得宜,刚柔互济”。此所言者都说明“造乎自然”为书法另一重境界。书法意象虽由人造,而无不合乎自然之理;称心直造,悉合天理。
“肇于自然”,成就文字的形体,启发书法的法度;“造乎自然”,丰富了书法的形象,拓宽了书法的意境。 “肇于自然”与“造乎自然”双管齐下,二式双运,书法的景象犹如自然之妙有,欣赏书法,好似观赏天地大道,真有美不胜收之感。
人、文字、自然三者融汇一体,相辅相生,成就书法完整的艺术门类。没有人便没有书法的主宰总统;没有文字就没有了书法的本体骨架;没有自然就没有了书法千变万化的源泉和能量。书法公式虽立为三者二端,以“人”为主居于前,以“文字+自然”为体辅于后,其实三即是一,一而不二不三。好像人一样,虽然可分为头、躯、肢三大部分,三即是一,一体而已。所以分即是合、合即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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