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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要结婚了全款为儿子买房,必须要加女方名字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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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儿子要结婚了全款为儿子买房,必须要加女方名字吗?为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买了房,如果房屋产权人是你写的你儿子的名字,领取结婚证后也是他的婚前财产。加不加女方的名字是你儿子的事要加也得夫妻2人凭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不动产权局办理房产共有人手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能全款为儿子买房的家庭,条件一定还说得过去!
既然全款买的,那就是自己家的私有财产,与任何人无关,当然也不能加任何人的名字!
如果未来的女孩子,一定要加在有自己名字的房子里生活,心里才能有安全感,才能舒服,这也可以理解!
那就再买一套婚房,男方家给首付,写两个年轻人的名字,彩礼也就等于一半首付的钱,年轻人还房贷就可以了,另一套房子出租,不是很好吗?
地方不同,结婚的要求也不一样,如果女孩子要彩礼要加房产证上的名字,第二个孩子要随母姓,又要给自己的父母补偿生活费用,过年去自己的父母家,又不想还房贷,又不想与婆婆打交道 ,那可要好好商榷一下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坚决支持加上的,反正我们是加了,两个人相亲相爱到结婚,共同组建一个家庭,就不要再分彼此了,如果因为一个名字导致婚后起矛盾,就得不偿失了!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可在人情上都该如此,分那么清楚,难免会让女方家心里不舒服,既然要结婚,想一直生活下去,白头偕老,还是加上的好!
充分尊重儿女的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做一个开明的家长,会对小两口的婚后美满的生活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对自己来说,别去管那么多,也别去想那么多,加不加名字让他们自己去说,婚后也不要过多的干涉儿女的生活,过好自己的生活,都会美满幸福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不存在必须不必须的问题,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
每一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女婚姻幸福、家庭美满,但是,家庭是由“人”组成的单位,人是最难揣摩和把握的。我们不讨论男女有别的问题,题主把“儿子、女方”分别换成“女儿、男方”,同理。
所以,加与不加,存在哪些风险、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什么,建议题主了解。
以下从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婚前买房,登记双方姓名的这种行为,意味着什么
题主提到“要结婚了”,就意味着房子应该是在儿子婚前全款购买。也就是说:男方父母婚前出资为孩子购买婚房,登记在xx名下。
1.如果仅仅登记在儿子名下
这种情况也简单提及一下:不需要有什么质疑,房产的产权完全属于儿子个人。
2.如果登记在了儿子及其女友两人的名下
这种情况,视作是“男方父母对于儿子及其女友双方的赠与,是以女方跟儿子结婚为条件的”。
换句话说,如果儿子结婚了,房子就视同是儿子跟儿媳的共同财产。如果涉及到婚姻变故,房产是要被夫妻双方分割的。具体分割比例,就按照房产登记时标明的“共有情况”而定。
这一点,是提醒题主需要注意的风险点。
如果决定要登记双方的名字,如何处理?
风险就是把事情往最坏里想,不发生最好。但是一旦发生,就要提前做好风控,把“损失”降到最低。
首先需要提示的是:房子婚前登记双方名字、儿子结婚了,父母想要将房子要回来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这里给出的建议是:通过“借款”的方式给孩子买房。
让孩子与父母之间写一个“借条”,说明是子女向父母借的钱用于购买的房产。这样的话,房屋的产权人将要承担债务。这既是保护好自己的子女,也是保护老人的一种手段——
如果孩子们很孝顺,子女的婚姻也稳定,这些“债”要不要都无所谓。
如果儿女不孝顺、或者发生婚变,作为父母来讲,身份是“债权人”,是完全可以主张债务偿还的。
偿还的额度,包括了本金+增值。儿子儿媳各自偿还的比例,按照各自的房产份额商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用。因为这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加不加女方的名字由男方而定,而不是必须的。当然,男方如为了让女方放心,表示对女方的诚心也可以加女方的名字,这有利于增加双方的互信,对稳固夫妻关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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