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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国家损失太大了,扑杀贩卖野生动物能否用极刑,你怎么看?
野生动物,极刑,疫情新冠疫情国家损失太大了,扑杀贩卖野生动物能否用极刑,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新冠疫情国家损失太大了,扑杀贩卖野生动物能否用极刑,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新冠状肺炎国家损失太大,与捕杀野生动物是两个不同概念,不能听见风就是雨,这不符合客规律,捕杀野生动物与疫情没有多大关系,这次疫情涉及范围很广,包括很多国家和地区,只能说捕杀野生动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说把这次疫情都推到捕杀野生动物的人身上就有些说不通,那如果国外发生这些疫情,看到中国报道是捕杀野生动物的人带来的祸患,将捕杀野生动物的人判了极刑,如果外国人怀疑是中国传染的病毒那不麻烦了嘛,有些事情不要想得太简单,凡是要符合客观事实才能让人服气,谢谢您的邀请,说话直有些不当,还望各位朋友赐教共同分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友邀请!
新冠疫情对国家和人民损失都很大,对经营野生动物者执行从重从快处理,肯定复合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目的。
我们都行动起来吧!使那些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的无处藏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人对这种扑杀野生动物行为很反感,但是,罪不至死,法律是需要理性的,不能够忽左忽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结论是不能。原因:第一,捕杀贩卖野生动物不见得就是犯法。如捕杀贩卖野生的鱼、虾、蟹、蝗虫、田鼠等等;第二,随着社会的进步,死刑越来越慎重,世界上好多国家没有死刑,我们国家死刑种类和执行死刑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少,比捕杀贩卖野生动物更恶劣的犯罪都没有死刑;第三,这次疫情损失是太大,也可能就是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直接引发的,但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随着气候的变暖和人类数量及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与自然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与野生动物的接触、交汇点必定越来越多,疾病相互传染是避免不了的,世界上越来越多由动物传染给人类的瘟疫就是证明,如:鼠疫、狂犬病、艾滋病、猪流感(目前正在美国流行的H1N1,已经感染1800万人,死一万多人!)等等等等,不能因为这次的损失大就判死刑;第四,加强对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规范管理是必须的。什么野生动物不能捕杀贩卖、违反受什么处罚,要有明确的规定,要严厉,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者判重刑(不是死刑)并罚的他穷家荡产,目的是创造一个人与自然能和谐相处的环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次新冠病毒疫情给国家和全国人民造成的损失都是不可估量,无法计算的。对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的犯罪分子,尤其是惯犯和屡教不改的,就应该用极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只有加大打击力度,才能逐渐取得根本改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懂,不敢随便说。保护动物,从我做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确定像非典与及冠状病毒类似的严重疫情都是从野生动物身上传染的话,政府以后开始立法理应对哪些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人使用极刑很有必要,合情,合理,合法,因为别说国家损失的人力物力不说,单说死亡了这么多人份上,甚至有一家就死了四个人,所以对于违法者使用极刑是绰绰有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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