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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疫情时间放假没有上班,我想知道没有上班期间工资怎么算?
疫情,工资,企业公司在疫情时间放假没有上班,我想知道没有上班期间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现在我国造成严重的影响,疫情造成企业不能按期复工,对于员工而言,比较关心的事情是假期延长期间工资支付问题,那么疫情期间公司员工的工资如何计算?下面是找到的相关通知与规定,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疫情期间公司员工的工资怎么算
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相关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政府等部分来说,工资应该正常发放。对于企业来说,就要看企业实际情况了,如果企业资金充足,应该正常发放,如果企业本身因这次疫情财务出现困难,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看了,若企业无法抗过这次危机,最好提前寻找出路,工作都没有了哪还有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公司的实力,按比例来发工资,甚至不发工资给员工的公司都有可能。第一如果是国企大的上市有实力,在疫情期间有可能为了留住人才笫一个月工资可能照发,笫二月可能按百分之六以下发工资了,逐渐少发。第二如果是小的公司本来刚有起色,就象烧开水样,水还要几分钟就开了,这时燃气完烧了,或者电停了,对公司企业影响蛮大,老总心里也不好受,有企业发给员工按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都是好的,有的企业不景气的发不了生活费,只给员工把岗位留着,等疫情过了在来上班,这样的企业说不定也有,大家都作好心里准备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算[捂脸]我们属于上班就有薪水,不上班吃自己那种私人企业!
疫情之下公司不倒闭都算好!去年的项目到现在都不能复工,机械租赁,合同工期,一旦复工都会增加公司运作成本!所以说现在只求公司不要倒闭就OK[微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本月7号的时候,人社部也是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在意见中明确规定,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因为疫情防控导致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在疫情期间,工资到底如何发放的问题,如果是工作日,工资正常发放。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当然了,各地规定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大家具体还是要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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