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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明朝重用特务机构,而不重用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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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为什么明朝重用特务机构,而不重用司法机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并不能说明朝不重用司法机构,比如宣德时期,朱瞻基就特别重视司法机构,还通过三法司提上来的“疑案”,复审了不少的案件;再如洪武时期,朱元璋建立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各司其职,相互牵制。
这样一来,怎么能说明朝不重用司法机构,依笔者看来,三法司是维护一般百姓们的刑事案件,维护大明朝的公平之所在。但是,对于官员们的管理,一些特定时期的案件处理,仅仅依靠三法司来管理,是很件看很困难的事。
为此,在一定的历史因素下,明朝的统治者才会开始重用特务机构,以此来达到震慑和打击某些权倾朝野的官员,强化皇权。
打比方说,锦衣卫是朱元璋所设立的,为什么要设立锦衣卫这个特务机构,而且还是重用呢?答案是显而易见,明初的社会官场里不仅有势焰熏天的淮西勋贵集团,更有不少的前朝臣子,朱元璋不可能没有戒心。
可是,不可能让三法司去管理这些事情,也无法管理好,所以朱元璋设立了锦衣卫,以此来控制官场的风气,巩固皇权。
在树立权威之后,朱元璋就废除了锦衣卫,罢刑狱,让三法司重新执手国家的司法大权,营造相对公正的社会环境,这就说明朱元璋并不是重用特务机构,而忽略的司法机构。
后来,朱棣通过靖难之役登上皇位,他面临的处境比朱元璋还要严重,人心不齐,建文旧臣,流言蜚语……很多都在质疑朱棣皇位的正统性、合法性。
这样一来,锦衣卫又被提上了议程,朱棣的目的也无非是巩固自身的皇权,因为处境更加艰难,不得不更加重用特务机构,加强打击力度,震慑官员们。
后来,锦衣卫最受宠的头目纪纲也被处死,锦衣卫也就没那么重要了,仁宣时期,实行仁政,更加重视三法司的存在。
所以说,并不能说明朝不重用司法机构,而重用特务机构。明朝重用的特务机构,是在一定的历史因素所重用的,其目的是巩固皇权,在目的达成后,还是要回归正常的司法程序。
【小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要明确一点,明代的锦衣卫是特务司法机构,虽然有些特殊,但也算司法机构。
明代已经进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封建社会君主专制制度也达到了顶峰,皇权渗透到了国家及其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特务政治组织锦衣卫在法律之外滥用职权,破坏了社会正常的司法秩序。明代政府在运行上更加困难,弊端丛生,以致最终走向了灭亡之路。
锦衣卫的由来
明代有一套维护专制统治的统一的司法组织,如中央的刑部、大理寺等,都是专门负责审判案件、主管全国司法的衙门;省一级设有提刑按察司,主管一省的司法审判等事;此外,由于中国历史上一直是行政和司法合一,所以各府、州、县衙门有权审问他人、行刑。它们在办案时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一定的程序。这样的组织,我们称之为特务组织,如锦衣卫等。明代的统治者利用特务组织来监视官员和百姓,以维护统治。
(一)锦衣卫的产生
明朝自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后,全国军事政治经济的大权都集中在皇帝一个人身上,而皇帝一个人又无法充分运用这些权力处理好全国所有政务,于是不得不托权于心腹,让宦官们帮助处理政务。于是建立特务机构,从京城到地方,特务四出,形成天罗地网,对稍有不满的臣民予以缉捕,投入牢狱,严刑审问,法外治罪。这就形成了我国历史上独特的宦官特务司法现象。
明洪武十五年四月十六日(1382年5月29日),朱元璋设置锦衣卫。锦衣卫设立之初是护卫皇宫的亲军,掌管皇帝出入仪仗。明太祖为了加强专制统治,从而使锦衣卫的权力扩大,兼管刑狱、侦察、缉捕盗贼奸党、监视文武百官。最高长官为指挥使,常由功臣、外戚任职,设同知、佥事等官职,其下有官校,专司侦察。锦衣卫屠杀文武大臣,镇压各地人民,罗织大狱,捕人甚众。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由于朱元璋看到了锦衣卫的弊端,烧毁了锦衣卫的刑具,以示废除锦衣卫的决心。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正式废除锦衣卫。
靖难成功后,明成祖朱棣重新启用了锦衣卫,锦衣卫的特务性质进一步加强。
(二)编制
锦衣卫官员有指挥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二人,从三品,佥事二人,四品,镇抚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户十四人,正五品,其下管理职尚有副千户(从五品)、百户(正六品)、试百户(从六品)、总旗(正七品)、小旗(从七品)等。下属有将军、力士、校尉、校令,另有精通多国语言的翻译(如宪宗朝的张渺正),内有法庭和监狱。其通常锦衣卫在逮捕嫌犯之前,会发给其“驾帖”,作用相当于现代的逮捕证。
明朝的特务机构锦衣卫除在北京外各地都驻有分支机构,譬如现在天津市河北区的锦衣卫桥大街和以前的锦衣卫桥,就是当初这些特务机构的所在地。明代的特务机关可以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分驻各地的,一是驻在京师的,再有就是临时向外派遣的。在这三部分中,以分驻各地的最为繁多。他们的任务是替皇帝侦察各地官吏军民等,暗查军民动态。明成祖朱棣在永乐十五年将首都迁往北京。迁都前,先派出负责皇帝防务的贴身卫队“锦衣卫”到天津,在原来三卫的指挥衙门前设立锦衣卫指挥衙门,所在地就是现在的锦衣卫桥大街附近,专门负责暗地监察京津军民动态。
锦衣卫的性质
从锦衣卫的由来来看,它的性质就十分清楚明白了。“侍卫”,本就是皇帝的亲兵;“刑狱”,就是自己可以断狱;加之“密缉”,则又说明其特务机构性质。汉武帝时的诏狱,仍是由朝官办案,只是严刑峻法的政策失误;明太祖的锦衣卫,是以消灭功臣为目的,罗织罪状,置无罪者于死地。“幽絷(zhi)惨酷,害无甚于此者,太祖时,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使断治,所诛杀为多。”“胡惟庸、蓝玉两(大臣)案,株连且四万(人)。”足见其酷烈程度。
作俑之始,就是皇帝为了维护皇权,铲除腐败之心过于关切的产物,所以其后遗症也特别严重。当然,明太祖自己也知道,此类酷政不可以为长久。所以,在蓝玉案以后――也就是功臣都已被杀得差不多后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于是下令大削锦衣卫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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