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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律师(杭州婚姻律师:婚后房产证登记一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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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当事人咨询:结婚后三年后,老公一人出全款买房,登记在他自己名下,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离婚时我能分这套房子吗?
李晓娟律师解答:
婚后购买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不重要,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这套房子。这种观点源于一方婚后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对于每个个案,有些特殊情况,我们需要考虑,那就是出资来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老公婚前个人存款买房。
如果你离婚时你老公说,这套房子是用他婚前个人存款购买的,没有使用婚后财产,并且登记在他一人名下,只是财产形式从存款变成了房子,主张房子是他个人财产。这个举证责任在你老公,也就是说,他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买房的这笔钱是他婚前就有的存款,并且没有和婚后财产混同。如果他证明不了,那么房产还是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李晓娟律师补充说明一点,根据最高院的观点,一方用婚前存款在婚后买房,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通过产权登记来判断:
1、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
2、房产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的,如果约定成为非出资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按照双方之间的认定,房产为非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关于房产的争议很多,如果能在感情尚好时做出合理安排,会减少纠纷。相关问题,建议咨询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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