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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个税税率表及个税计算公式(个税变了!10月1日起执行)
所得,个人所得税,规定2016年个税税率表及个税计算公式(个税变了!10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刚刚:10月1日起,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税变了!
10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重庆市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一)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收入额(不含增值税)×附征率
(二)对不符合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条件且未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二、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核定征收
(一)纳税人转让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房屋转让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二)纳税人出租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房屋出租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征收率标准按《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执行。
三、自然人临时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核定征收
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不含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附征率表换算为季度附征率表
附件2:
附件3:
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来了!建议打印出来学习
一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
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如何计算申报
个人所得税?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二
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共9项,分别是: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
新个税法下如何计算工资、薪金?
2019年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四
何为累计预扣法?
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这个算是正式的预扣方法!
举例来说:
一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如果从1月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除工资、薪金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在计算减除费用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法,基本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特别是平移了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费用按800元计算的规定。这种预扣预缴方法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既容易理解,也简便易行,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免征个人所得税
33种情形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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