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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实验小学(榆中县教育局发布2022年考试招生政策解读)
学校,户籍,小学崇文实验小学(榆中县教育局发布2022年考试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幼儿园什么时间开始招生?
答:各学区幼儿园(班)7月11日开始,7月15日结束。县城幼儿园8月15日、16日摸底登记,8月17、18日审核资料,8月19日公布录取名单,8月20日、21日报名。
二、幼儿园招生范围如何划定?
答:1.县幼儿园招收县城社区太白路以南户籍幼儿,县第二幼儿园(不含锦墨院幼儿园)招收县城社区太白路以北户籍幼儿。
2.城关幼儿园招收城关镇城关村、南关村、北关村户籍幼儿。
3.县城各小区配建幼儿园,招收本小区户籍幼儿。
4.其他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招收幼儿园(班)所在村及周边范围户籍幼儿。
5.民办幼儿园由学区结合各乡镇实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招生范围、核准招生计划后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不得跨乡镇招生。
三、小学什么时间开始招生?
答:各学区小学、成功学校、衡文中学7月8日开始,7月14日前结束。县城地区8月15日、16日摸底登记预报名,8月17日、18日审核资料,8月19日公布录取名单,8月20日、21日报名。
四、县城地区小学片区如何划分?
答:今年我县招生政策还是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县城各小学具体划片范围如下。
文成小学招收县城文成路以南、大成路与文成路交叉十字以东以北至太白路(劳保大厦站至环城东路与太白路交叉十字)以南地区(含公路段家属院)户籍学生和城关镇城关村、南关村户籍学生,部分北关村户籍(太白路以南村社)学生和上汉村户籍学生。
一悟小学招收县城太白路(劳保大厦站至环城东路与太白路交叉十字)以北、大成路以东、纬七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南以东至纬七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十字以南以西地区户籍学生,部分北关村户籍(太白路以北村社)学生。
博雅小学招收大成路与文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至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西以南地区(主要小区有石油公司家属楼、紫金家园、一中家属院、管理局家属院、兴隆小区、亨威璟苑A区、万象新城、陇翔苑等)户籍学生。同时招收文兴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以南以西地区(含陇翔苑)随迁子女。
朝阳学校小学部招收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纬七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至栖云北路以西(主要小区有福景院、家轩花园、金绒尚都、法院检察院家属院、铂悦兴隆府、御景雅居、润景苑、陇昇家园、栖云综合体、恩惠苑等)及兴隆山大道与环城东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地区户籍、金家圈村户籍学生。同时招收文兴路与栖云北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地区随迁子女。
崇文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栖云北路与纬七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至兴隆山大道与栖云北路交叉十字以东以南地区及环城东路与纬十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至经十三路(瑞景院东侧)以西地区(主要小区有翰林院、交警队家属院、阡陌院、天庆蓝色港湾、城乡居、幸福家园、瑞景院、紫御华府B区、周前棚改区、栖云四季•海棠府)户籍学生。同时招收纬十路与栖云北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地区随迁子女。
周前学校小学部招收环城东路与纬十路交叉十字以南以东地区(含北关花园)户籍学生。同时招收该地区随迁子女。
大营小学招收大营村、环城西路(东西方向)至金牛山生态园正门口以北地区户籍(不含法院检察院家属院)及该地区随迁子女。
五、县城地区小学具体如何招生?
答:各学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榆中县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人房户一致”原则制定本校招生方案,遵照以下流程审核适龄儿童证件等资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一批次:县城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按照县城地区小学招生范围,适龄儿童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儿童预防接种证三种证明材料。
2.招生顺序:各学校在登记时严格审核学生户口薄,按照有房有户(包括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有户无房的顺序自主招生。
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视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
3.报名录取流程
县城户籍儿童入学采取预登记、证件审核、自主录取的流程进行报名。
(1)登记审核: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预登记、审核材料,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2)招生入学:学校按照顺序对县城户籍儿童依次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超计划及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儿童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需提供监护人县城居住证、本人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证明材料,已在县城购房的家庭,还要准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依据学位空额,按照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县城购买住房且已交房(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零时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招生入学凭证)。
第二顺序:有房儿童(第一类)。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且已交房。
第三顺序: 有房儿童(第二类)。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但还未交房。
第四顺序: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监护人尚未领取到县城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在各批次、各类别儿童招生完毕后,如仍有学位空额,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凭证签发时间顺序调配入学。
3.报名录取流程
随迁子女入学采取预登记、证件审核、自主录取的方式报名。
(1)登记审核:随迁子女凭证件在居住地就近学校登记,如遇学校学位已满,再以文兴路、栖云北路、环城东路、纬十路、环城西路(东西方向)为界,在就近的博雅小学、朝阳学校、崇文实验学校、周前学校、大营小学、杨家庄小学进行登记,学校依据购房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2)招生入学:学校首先对随迁子女中符合政策性保障标准的儿童进行排序,再按顺序开展各类别儿童的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
如遇片区内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可根据实际探索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遇县城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招生录取时,则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县城周边学校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如不愿到教育局调配的学校就读的,视作放弃在县城及周边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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