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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伏路驾驶(聚焦道路安全新规 4月1日起将在全疆范围内施行)
驾驶人,驾驶证,考试起伏路驾驶(聚焦道路安全新规 4月1日起将在全疆范围内施行)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道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连年升高,道路安全隐患也在不断涌现,公安部也在积极修订相关政策,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为抓手,从源头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3月29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公安部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在全疆范围内实施。
从出台的文件当中,对于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作出了从严要求,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严格满分学习,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使用规定》在固化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推行电子驾驶证等改革措施基础上,推出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和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证补换领、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强化重点驾驶人管理,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将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纳入禁止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范围,从源头上防范交通事故风险,保障公共安全。
针对运输行业反映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短缺问题,放宽驾驶职业教育领证年龄,改进申请和考试制度。将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由16个整合优化为14个,取消了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两个考试项目。
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里程统一为10公里;增驾学员科目三考试夜间道路驾驶考试改为模拟灯光考试,简化考试程序,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改进实习期管理制度,明确初次取得汽车类或者摩托车类驾驶证的12个月内为实习期,增驾每种车型不再单设实习期,解决群众反映实习期限制过多的难题。完善准驾车型种类,增加“轻型牵引挂车”车型,满足群众驾驶小型旅居挂车出行需求。改革境外驾驶证换领制度,对申请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需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二年以上,并参加全科目考试。
《管理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白玉林)(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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