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怎么申报(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要申报哪些税)
税额,数据,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怎么申报(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要申报哪些税)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很多小伙伴想了解关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要申报哪些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怎么申报的相关信息,以下是小美整理的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3、 (一) 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4、 (二)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5、 (三) 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6、 (四) 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仅填写行业代码。
7、 (五)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8、 (六) 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9、 (七) 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10、 (八) 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11、 (九) 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12、 (十) 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13、 (十一) 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14、 (十二) 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15、 (十三) 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16、 (十四) 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17、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18、“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19、本栏次数据等于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和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之和(其中第4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20、“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1、 (十五) 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22、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3、“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
24、“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5、 (十六) 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26、“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
27、“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8、 (十七)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29、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30、“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31、“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2、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十八) 本表第5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33、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34、“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35、“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6、 (十九) 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37、“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38、“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9、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二十) 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40、“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1、 (二十一) 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42、“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43、“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4、本项数据等于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之和。
45、 (二十二) 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