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鬣狗读音-缟鬣狗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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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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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大英百科全书。
除了外貌和穿着打扮之外,最能“暴露”一个人背景的莫过于口音。你开口之后,你的故乡、你的家庭情况,甚至你的格,都可能被人迅速地捕捉到。当“阶层”和“口音”被绑定在一起的时候,也难怪人们那么执着于标准的“字正腔圆”。
这种对口音的执著也延续到了我们的外语学习中,家长千方百计地让孩子学习到正宗的“英式口音”已经是一种基本操作了。
我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鄙视链?人们为什么会执着于口音?英语的口音有怎样的流变?好莱坞和流行文化又是如何塑造它的?
欢迎来到硬核读书会,今天,我们聊聊口音的故事。
01
藏不住的口音
《1984》的作者、左翼小说家乔治·奥威尔,在正式走上文学道路之前,一度混迹底层,想了解民间疾苦,获得社会经验。奥威尔本人出身于中产家庭,父亲是印度殖民的官员,夸张点说,奥威尔属于统治阶级的一员了。
《巴黎伦敦落魄记》
【英】乔治·奥威尔 著,陈超 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17-6
为了尽可能跟打工人混成一片,他特意隐姓埋名,改变形象,留着工人那种平头发型,穿上工人常见的衬衫。穷得吃不上饭的时候,他跟一群流浪汉游荡伦敦街头,从一处收容站走到另一处收容站。乔治·奥威尔这个化名就是在底层摸爬打拼时取的,这名字不是他的本名。
即便如此细心乔装,还是有几次露馅,因为口音。奥威尔在英国顶级的贵族学校伊顿公学念过书,说话带有伊顿特色的拖腔。社会经验丰富的老江湖,跟他聊几句,就能识破一一奥威尔不是咱工人阶级兄弟。
冒充成穷人乞丐的奥威尔,住在一家济贫院,结果主管济贫院的官员,通过口音和其他特征,判断出他曾经属于“上等人”,可能是因家庭破产而流落街头的倒霉孩子,于是官员给了奥威尔特殊照顾,安排了一个轻松的活。
对于中国人而言,英语似乎就只有一种,就是课堂听力考试的那种英语,“这条衬衫多少钱”,“衬衫的价格是九磅十五便士”。但是,外国人日常生活里说的英语,比书本教材的英语要复杂得多。在留学生群体内部,有不少吐槽方言口音的逸闻。
知乎一个大V分享自己的留学经验,在得克萨斯州本硕连读了6年,研一暑假,他去加州实习,刚进公司聊了几句,就被加州人问,“你是不是来自得州”,因为听出口音了。相当于一个河南学生在北京工作学习,“俺寻思俺普通话挺标Zun的,你咋直道俺是河南的捏?”
英语内部分化极大,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不同,英式英语又分出带有苏格兰、爱尔兰口音的品种,新西兰的留学生碰到过毛利口音的英语,仿佛另一种外星人语言。总体比较下来,留学生群体达成非官方共识:英国北部乡下方言最要命,也就是当年奥威尔曾经遇到的陌生语言。
《人类语言的故事》
加斯顿•多伦(Gaston Dorren)著 ,闾佳 译
文汇出版社,2021-6
华人的职业选择可能与语言有着联系,华人当医生、IT程序员多,但同为高薪的律师行业就少,大概是因为律师必须跟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不能只会书面上的语言。
口音是一大交流障碍,美国人南腔北调各有不同,在纽约这些大城市还好,到了中西部、南部某些地区的州立大学,很难听懂当地口音。所以网上别再问中国留学生为什么不能融入西方社会,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02
口音的区隔
别说中国人,美国人自己都困扰于方言口音。《乡下人的悲歌》作者J.D. 万斯以亲身经历为例,他生在俄亥俄州,从小习惯了俄亥俄家乡方言,只在电视台里,听到新闻主持人标准的英语。直到有次母亲卷入一桩民事纠纷,他去法庭,听到法官、律师说话的时候,不带一丝方言土味。在现实生活里,第一次听到这种腔调。乡下孩子管法官、社会工作者和电视主持人说的标准英语称为“电视口音”。
这也是J.D. 万斯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阶级差异,亲戚们在法庭上穿的是运动裤、弹裤和T恤,头发也是乱蓬蓬的,而律师和法官穿着正装,一丝不苟。后来J.D. 万斯考上大学,找到体面的白领工作,完成了阶级跨越。他的生活环境里再也听不到俄亥俄乡音,只剩下“电视口音”。
说话的口音能表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一个新入职的职员,跟同事聊天,相处久了,就能暴露他的阶级背景:他出身于哪一个阶级,接受过什么教育,往往可以从谈吐中判断出来。
美国内陆地区的一些年轻人,闯荡大城市,去光鲜亮丽的大公司、机构,要花很多力气才能融入,他们尽力洗去老家的泥土气,学说标准普通话,掩盖出身,防止被人看作乡巴佬。
电影《沉默的羔羊》也涉及到这点,汉尼拔第一次跟女主角会谈,就听出了她的西弗吉尼亚口音,露出了不屑的神情。
电影《沉默的羔羊》。
不过,“电视口音”还只是普通中产的说话语音,真正的上流社会不说标准美式英语。美国最顶尖、最封闭的精英阶层是“波士顿婆罗门”(Boston,Brahmin),以波士顿为核心,势力范围遍及新英格兰地区(今天美国的东北部各州)。
03
“口音”统一北美
了解西方文化的都知道,世间还没美国的时候,就已经先有耶鲁,而耶鲁正是波士顿婆罗门的专属禁地。因为这个群体以血统自矜,很少接纳外人,圈子封闭,因此被外界比作印度婆罗门种姓,波士顿又是“五月花号”新教徒开荒后建的第一个大城市,悠久古老,历史传承了400多年。新英格兰的精英阶层作风文绉绉,说起话来也跟普通人不同。他们音色比较尖锐,发音按照英式英语一样吞“R”。
英国演员裘德·洛。
从起源上,标准美式英语是一碗大杂烩,美国人来自英国各个地区。移民们抵达新大陆后,不同方言的英语使用者融合,随着西部开拓,语言的融合进一步加深。所以越往西,英语越规范,今天标准的美式英语基于伊利诺伊州以西到内布拉斯加州这一带的中西部口音。
由于人口流动,北美人的英语反倒比母国更统一。英格兰本土的英语非常多样,隔壁不同的郡就出现明显的口音差异,有点像中国的粤语,隔壁不同的城市,发音就不一样了。相互隔绝的不列颠方言在新大陆碰到一起来了,人们不得不互相沟通交谈,规范语法。
在电视、收音机等现代传媒尚未出现的年代,语言肯定做不到完全统一。中西部和南部保留特色乡音,威斯康星州东南部的口音尤其特别,跟邻近地区不能沟通,仿佛传播过程中突然断层,被称作语言学意义上的“孤岛”。但是放到那个技术落后的年代,美国“普通话”的普及程度相当高。
18世纪的旅行者发现北美民众说话很统一,不同阶层的人都说一模一样的英语,连种植园的黑人讲话都没有口音。约翰·威瑟斯庞牧师,从英国跨洋前来普林斯顿大学,担任校长的职务,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语言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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