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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股票代码(太平洋保险股票代码)
发行人,上海,战略太平洋保险股票代码(太平洋保险股票代码)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国鑫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海国鑫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及上海国鑫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资经营”)持有上海国鑫100%的股权,为上海国鑫的控股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集团”)持有上海国资经营100%的股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持有上海国际集团100%的股权,因此,上海市国资委为上海国鑫的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鑫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3)关联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上海国鑫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国鑫的控股股东上海国资经营直接持有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约21.34%的股权,为国泰君安的控股股东;上海国资经营的控股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持有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约7.66%的股权,为国泰君安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上海国鑫和国泰君安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上海国鑫和国泰君安分别出具的《承诺函》,上海国鑫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按照其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独立决策,与发行人、国泰君安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除上述情况外,上海国鑫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4)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上海国鑫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和上海国鑫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发行人与上海国鑫拟在下述合作领域内开展战略合作:1)金融资本赋能:上海国际集团是浦发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第一大股东,拥有上海国资系统内最大的产业基金集群,未来上海国鑫可协同其系统内部资源,配合发行人在各领域的金融资本运作诉求;2)上海市资源赋能:发行人研发机构均落址张江药谷,未来在上海发展空间可期。上海国鑫长期积极响应战略部署要求,配合引入和支持优质企业,将协调上海资源,助力发行人未来在上海的发展;3)区域与产业链的战略协同:上海国鑫及上海国际集团在长三角地区已布局多家与发行人具有产业链协同效应的相关企业。此外,上海国鑫与张江药谷、临港自贸区等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长期深度合作,可积极配合发行人在新兴技术方面的诉求;4)大健康领域协同:上海国际集团旗下设有一系列较大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并已投资诸多医疗大健康领域的优质企业。未来上海国鑫与发行人可共同探讨合作机会,深挖双方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产业链优势,在大健康领域进行探索和合作,这不仅是对于新兴医药领域的专注和支持,也潜在地为发行人未来同业协同创造储备。
上海国鑫成立于2000年,为上海国资经营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资经营是1999年10月经上海市人民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上海国际集团系统战略金融资产的重要持股公司。目前上海国资经营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1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25)、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01)等多家重点金融机构股权,曾成功主导、参与市属金融机构及重点国企的重组与改制。上海国资经营注册资本55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国资经营资产总计846.13亿元。因此,上海国资经营属于大型企业,上海国鑫为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上海国鑫近年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了上市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187)、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161)、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538)、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180)的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因此,上海国鑫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上海国鑫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文件或者其章程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3)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金额的发行人股票。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上海国鑫出具的承诺函,其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经核查上海国鑫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上海国鑫的流动资产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股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
9、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国盛赋能基金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资料及国盛赋能基金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国盛赋能基金的基本信息如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国盛赋能基金系依法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伙协议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编码为SQS794,备案日期为2021年6月9日。
(2)出资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国盛赋能基金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资料及国盛赋能基金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1)从出资份额角度,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直接持有国盛赋能基金49.98%的出资份额,通过国盛资本间接持有国盛基金0.24%的出资份额,合计持有国盛基金50.22%的出资份额,为国盛赋能基金第一大份额持有人;2)从控制权角度,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本”)为国盛赋能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盛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浦”)亦为国盛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系国盛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国盛资本的高管强制跟投平台,不执行国盛基金的合伙事务;国盛集团持有国盛资本30%的股权,国盛资本的另一名股东上海盛浦持有国盛资本28.59%的股权;上海盛浦已签署《一致行动承诺函》,承诺就所涉国盛赋能基金的相关事项的决策将与国盛集团保持一致;因此,国盛集团实际控制国盛赋能基金。综上,国盛赋能基金系国盛集团的下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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