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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下A股信披违规数量激增,“内控”失效成上市公司违规核心
亿元,万元,上市公司严监管下A股信披违规数量激增,“内控”失效成上市公司违规核心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由于巨额资金占用,ST红太阳账面货币资金已从2018年的28.96亿元降至2020年的1.98亿元,其中还包括不少受限资金。而为了维持经营运转,公司短期借款曾一度飙升至50.21亿元,2020年光利息费用就高达3.58亿元,大大侵蚀了公司利润,加上营收减少、成本提升,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
要知道,*ST红太阳2019年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就有4.84亿元,民间高息借贷余额2.75亿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2.89亿元;另一方面,被担保方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也不断涉诉,南一农集团所持的部分红太阳集团股权亦已早被司法冻结。
令人惊讶的是,在如此风险巨大、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根据ST红太阳此前的交易所问询回复,对于以上担保事项,公司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由此可见,其董事会实际无法履行内控职能,已完全被控股股东把控。也因此,与之相关的各项信披违规随之而来,譬如违规减持、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等。
同样存在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还有*ST众泰和*ST易见(维权),前者产品质量问题频现,并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情况而被公开谴责,而后者业务审核控制存在缺陷、形成大额预付账款,因净资产为负而被“戴帽”,且未能定期披露财务报告……
对于上市公司频频出现信披违规的现象,除了企业自身“内控”问题外,多个接受《红周刊》采访的人士特意提醒,需要关注中介机构在企业信披违规中的作用。譬如资深会计师W先生就明确表示,“控股股东去做很多事情都需要第三方的配合,中介机构在这中间发挥的作用还是非常大的,他能够知道很多问题。像康美药业案件,其实跟某银行有密切关系,这家银行在出具银行函证的时候是不是就有问题呢?但是后面我们没有听到对于银行的处罚。”
加强配套、压实责任人或是监管重点
上市公司“铤而走险”、中介机构“肆无忌惮”,正是新《证券法》需要严厉打击的行为。在刘纪鹏看来,对于虚假披露、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这几宗罪,过去处罚太轻,需要拨乱反正,“乱世需用重典。新《证券法》终于向国际靠拢,顶头罚到一千万,相比以前是进步。”
整体来看,严监管目前或许已经有所成效。自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性质相对更为恶劣的“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信披违规案例数在经过2020年的高增之后,2021年已经有明显下滑,前者从2018年的228例降至2021年的192例,而后者则从12例降至10例。
不过,刘纪鹏仍指出,“我们现在总提‘操纵市场没收非法盈利,并加罚盈利的多少倍’,但在西方,不管有没有盈利,哪怕你操纵市场失败了、赔钱了,但是只要你发布虚假信息或者内幕交易,都将受到严厉处罚。虽然我们的法律提高了处罚力度,但绝不仅仅是全部,还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
如前所述,2021年有3起信披违规被处罚金超过5000万元,乐视网更是被罚数亿,的确印证了“加大惩治力度”一说。不过,各案处罚力度有显著差异。例如在*ST浪奇129亿元营收造假一案中,其被处罚金额仅为450万元;*ST澄星(维权)大股东及关联方38亿资金占用一例仅被公开谴责。
审计从业者K女士告诉《红周刊》记者,违规获利的金额不易衡量,处罚情况需依情况而定。“尽管总共造假了几个亿、几百个亿,但落到实控人或者相关责任人头上的话,个人能不能赚到一千万就得另说了。另一方面,对于资金占用,有的资金占用一去不回了,有的是进行了一个资金周转,只是程序不合法合规,所以还是要看它的危害程度。”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则进一步指出,“行政处罚是有一定上限的,但是投资者可以请求代表人诉讼。我们不能只靠单一的行政罚款,还应该启动民事诉讼,让个人来维权索赔。”
刘纪鹏也认为不能停留在行政处罚上,他表示,“刑法也要跟上,未来逐步从行政处罚过渡到法律系统的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为主,证监会处罚为辅,三措并举,起到警示作用。”
2021年一审落定的康美药业一案无疑就是历史性“警示”,不过在资深会计师W先生看来,除了处罚上市公司以外,还应当压实中介机构人员的责任,“把保代、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甚至把评级人员、企业高管、配合出具不实信息的单位和关键人员等全部纳入配套监管体系,例如五洋债一案。如果这些方面能够查漏补缺,在(严监管)政策没有什么大的变动情况下,我认为从业环境会有一个大的改观。”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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