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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狮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大唐灵狮广告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联众上海灵狮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大唐灵狮广告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11,508股,以6.6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11,65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3,158股。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券申报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贡院6号E座15层
2. 申报时间:2020年10月30日起45日内(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罗耀菲
4.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5. 传真:010-65648123
6.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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