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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狮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大唐灵狮广告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联众上海灵狮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大唐灵狮广告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1、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MADELYN LORRAINE FITZPATRICK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14,6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江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17,4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张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17,4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高爽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25,200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赵灵彦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7,25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0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谭辉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19,404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陈盟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26,29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李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15,0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邱博涵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25,8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陈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10,0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朱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11,75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1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7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750,917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8名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65,02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6、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程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8,568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金钢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2,604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7、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兰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5,87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王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5,77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杨谊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6,636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李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4,8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杨谊辉、李奕已被动离职,兰巍、王猛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合计23,158股。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股票数量共计23,158股,占公司2020年8月10日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228,615,614股的0.010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股票数量11,508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股票数量的0.1886%,预留部分限制股票数量11,65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股票数量的1.1484%。
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98元/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对象杨谊辉、李奕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64元/股,故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兰巍、王猛的回购价格为6.64元/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事项将全部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股本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因此,一致同意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和回购注销手续。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8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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