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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公司,股东,年度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评价结论的因素。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关于公司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经销商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使公司会计估计更符合实际业务情况,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长期待摊费用中模具类的摊销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摊销年限从5年变更为3年与预计可使用年限孰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至2021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特别提示和说明
议案6、议案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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