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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RP(eirp怎么测试)
星座,频段,美国EIRP(eirp怎么测试)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星座授权的基本要求
根据CFR47§25.110、114、146等条款,申请NGSO星座授权一般为整星座空间电台的通用授权。按规定,申请人必须通过线上IBFS系统(http://licensing.fcc.gov/myibfs/)提供以下四类文件的电子版:
(1)申请表:FCC312 主表、附录S、附录159。
主要包括:①申请人和通讯人及其联系信息。②申请类型(申请新的空间电台执照、修改已有申请、修改已有执照、国外卫星市场准入等)。③每个波束的信道划分中心频率及带宽、EIRP及EIRP谱密度、G/T值、增益轮廓图、极化设计。④星座构型参数(轨道面、各轨道面的卫星数及倾角、轨道周期、近地点、远地点、初始相位角等等)。⑤频段范围和服务类型。⑥覆盖区域以及每个覆盖区的PFD值。⑦预期寿命。⑧申请费缴纳情况等。
(2)技术文件。
主要包括:①系统整体概况、运行及服务情况、频率使用情况。②轨道碎片减缓的设计考虑及相关措施。③对地面、GSO、NGSO等现有系统及业务的干扰分析。④符合ITU《无线电规则》第21、22条以及CFR47§25.146相关技术要求的证明(包括PFD、EPFD限值等)。⑤对于美国国内的NGSO系统,还需要一并提交相应的ITU卫星网络资料及相关说明文档,并按规定缴纳成本回收费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先行报送ITU卫星网络资料,之后再单独申请空间电台执照,但提前报送的网络资料数不超过5份。⑥对于国外星座系统,还需要提供ITU网络资料的相关说明,EPFD限值的相关验证文件以及轨道碎片减缓计划受主管国家的监管情况证明。
(3)财务文件:主要包括公司股权结构、管理人员组成等。
(4)法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政策条款的合规说明,涉及国家安全、执法、外交、贸易以及美国公众利益等多个方面。
3、地球站授权的基本要求
根据CFR47 §25.110、115、130、132、133、136、137、139等条款规定,申请NGSO地球站授权需要提交以下两类文件:
(1)申请表:FCC312 主表、附录B、附录159。
主要包括:①申请人和通讯人及其联系信息。②申请类型和交费情况。③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包括业务类型,调制编码方式,远程控制,计划使用的频段范围、卫星或指向范围等)。④地球站类型。⑤环境影响情况。⑥外资情况。⑦特定规则的豁免请求。⑧地球站工作地点。⑨天线参数(数量、制造商、等效口径、极化、增益、半功率波束宽度、是否通过测试等)。⑩发射功率和功率密度。
(2)技术文件。
主要包括:①地球站的技术说明,包括计划使用卫星,上、下行链路的频率使用及与地面、GSO等其他系统和业务的兼容共用情况、天线方位和俯仰指向范围等。②天线的具体辐射特,按§25.132要求提供典型配置下的天线辐射方向图,并提供测试结果满足§25.209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对于新固定地球站的申请,或涉及更改一个或多个现有地球站天线结构的整体高度的修订申请,必须在申请中提供该天线的FCC天线结构注册号,或者说明向联邦航空局FAA的报备情况。③与UMFUS业务的频率协调报告。④地球站辐射危害评估报告。⑤计划使用竞争协议的地球站还必须提供材料证明其竞争协议的合理。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以电子版通过IBFS系统提交,并附上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根据§25.115的相关规定,在10.7-12.7GHz、14-14.5GHz、17.8-18.6GHz、18.8-19.4GHz、19.6-20.2GHz以及28.35-29.1GHz频段可申请NGSO地球站单独授权或通用授权;但是10.7-11.7GHz、17.8-18.3GHz、19.3-19.4GHz和19.6-19.7GHz频段的通用授权不受地面固定业务FS保护;在12.75-13.15GHz、13.2125-13.25GHz、13.75-14GHz以及27.5-28.35GHz频段只能申请单独授权。
4、授权申请的处理流程
FCC针对NGSO系统的申请及授权处理,全部使用线上IBFS系统完成。根据CFR47§25.150-§25.156,FCC对于地球站和空间电台授权申请的一般处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规定通过IBFS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FCC收到申请后,进行文件编号和台站标识,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30天。
(3)其他操作者可在公示期限内将反对意见或评论邮寄给申请人,并通过IBFS系统向FCC提交电子版的邮寄证明、驳回请求或者其它意见。
(4)针对其他操作者的驳回请求或评论意见,申请人可在10天内通过IBFS系统对这些请求或意见进行回应,如确有需要,可向FCC申请延长回应期限。对于非常规地球站的反对意见,申请者的回应时间可延期至30天。
(5)提出驳回请求的一方可在公示期限届满后5天内,就申请方的回应进行再次评论。
(6)公示期结束后,FCC将对申请、各操作者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并进行再次公示。一般来说,处理结果有以下几种:同意授权(Grant of Authority)、部分同意授权(Grant in Part)、拒绝申请(Denied),延期处理(Deferred)、部分延期处理(Deferred in Part)。
为促进NGSO系统的公平竞争,自2016年7月开始,FCC引入了特殊的“批次处理”(Processing Round)机制,其处理流程如图 1所示。
图1 NGSO星座系统申请授权处理流程
根据§25.157规定,当操作者首次申请某个频段的NGSOFSS星座系统授权时,FCC将会对该申请进行公示,并同时发布截止公告(Cut-off Notice),邀请具有相同需求的所有操作者在规定的时限内(通常2-4个月)提交类似申请,之后FCC将按照空间电台的一般授权处理流程对所有合格的申请分别进行公示和审核。同一“批次处理”流程中的所有NGSO星座具有同等地位,不区分优先级;如果操作者在截止日期之后才提出申请,则需另行审议,且无法享有同等使用该频段的权利。
操作者获得NGSO星座的通用授权后,才能继续申请相应NGSO地球站的通用/单独授权,其处理流程和GSO地球站类似,不适用“批次处理”机制。
5、履约担保
根据§25.165的规定,FCC要求所有NGSO星座系统获得授权后的30天内递交一份由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的履约担保书(Surety Bond),逾期未交则授权自动失效;并且还要求申请人必须使用符合《美国法典》规定要求的合格担保公司。若申请人未按星座里程碑管理的相关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或者在此之前主动放弃授权,均视为“违约”,则FCC将没收申请人的授权资格,并根据其实际占用该授权的天数,向其担保公司索赔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罚金上交美国财政部。具体罚金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A =$1,000,000 + $4,000,000 * D/2192
其中,A为应支付罚金,按万美元取整;D为违约的日期距离授权日期的天数。
实际执行时,获得授权的星座通常是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分多期向FCC提交担保保证书(一般每期担保1年),每期担保到期之前30天内须提交下一期担保书,不能间断,否则也将视为“违约”,并被没收授权资格并处以罚金。
6、建设进度管理
根据§25.164和§25.165的规定,FCC要求所有已授权的NGSO星座系统符合以下“里程碑”节点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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