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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有耕地,但耕地在父亲手里,担心父亲走后继母不给地,怎么能拿到我的地?
你的,继母,耕地农村的,有耕地,但耕地在父亲手里,担心父亲走后继母不给地,怎么能拿到我的地?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耕地在你父母那里没关系,看你们是否分了户还是没有分户,如果分了户那你的那份耕地已经很明确了是你的耕地,这样你的耕地只能是你父亲在耕种,也就是说你父亲去世后,你的耕地还是你的,你继母是无权不还耕地给你。
2,如果你和你的父亲还沒有分户在一起居住,那你本人的这份耕地同样有,只是你的耕地和你父母的耕地在一起还未分开到你个人,但也不影响属于你的这份耕地,只是要和你继母商量,把你的那份耕地
划分给你。
3,要是你的继母不愿把你的那份耕地归还给你,你可以去找你们组的组长和村委干部来跟你继母谈叫她把你的那份耕地给你,相信在村干部的协调下,属于你的那份耕地你继母一定会给你,这是你应有的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应该没关系吧!要看你的户口所在地是不是在家,还有你那时分没有分到自己的地!如果有,你拿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不存在你继母给不给的事!如果不给,走法律程序也是百分之百的支持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换!
有法可依,是你的谁也抢不走!不用担心!希望能够帮到你,解除你的担忧朋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家庭耕地是按照家庭户口的人数来分配的。不用担心你父亲走后继母不给你地,因为她没有这个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农村的耕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所以如果在承包期内,您父亲去世后,不存在继承问题,只需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动作,整个家庭仍然可以享受承包经营权。所以,只要您继母一直在这个户口内不迁出,就一直可以以“家庭成员”的身份继续享受土地收益。
如果题主想把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那么可以在父亲去世后,与包括继母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商量,直接将土地变更指自己名下。不过,只要题主不迁出户口,一直可以享受土地收益。
农村耕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但承包权和经营权归属农户。对于家庭承包耕地、草地,这些土地是以家庭、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承包经营权属于户内的所有人。所以在承包期内,如果户主去世,户内其他成员仍然拥有承包经营权,只需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问题。这里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1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补充一下,如果在承包期内,户内所有家庭成员或去世、或分户,就属于“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将收回该地的承包权。但已死亡的户内成员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土地收益。而在推行新一轮土地确权(如果按2017年开始,40年不变来计算,时间点大约为2057年)。
总结下,当题主父亲去世后,只要题主还在户内,不管土地是否变更至题主名下,题主都可以享受土地的承包收益。如果题主想把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那么可以在父亲去世后,与包括继母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商量,直接将土地变更指自己名下。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的地都有户口的,有土地证的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户口在她不给你说不过去,户口如果迁走了那她不给你你也没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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