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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子女是外地户口,老家的土地该怎么办?
土地,父母,户口父母去世,子女是外地户口,老家的土地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可以送给村里的人做,不给荒费就行,自己回家想做时,别人就还给自己。我想好多在家的村民也是愿意做的。不问他要一分钱的报酬,只为不把田丢荒。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死者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子女虽然是非农户口,但享有继承权。我国土地大都实施的是公有制,属于集体所有,如果你父亲生前把这块土地买下了,并登记在他本人名下的,这块土地就属于他的遗产了,就可以发生继承,当然,若这块地处在承包期间的,只能使用或做农活,但不能发生继承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按照法律是不可以继承的,但问题是我们谈的不是继承不继承的问题,而是怎么办。我觉得可以有这几种办法。希望能够帮到你。
一、对外承包。
父母过世,子女外地户口,又不会种地,可以把土地承包权交到父母的兄弟名上,然后承包给本地的种地大户手里,每亩地承包价格是每年500块钱。这样每年多少还有点收入。像我们这里除非是没有子嗣也没有兄弟姐妹的田地才会被政府收走。具体能否行的通还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来。
二、交还给国家。
这个就好说了,拿着父母的户口,办理销户,然后把承包合同解除,这块儿田就属于国家了。但这样的话在农村属于老人的宅基地也会一起被国家回收。
三、户口迁回、
就是子女有一人把户口迁回农村,继承老人留下的田地。自己种植一些抗病毒抗虫害的农作物,比如中药材,不需要经常打理,到收的时候雇几个人收一下,也不需要播种,每年都能收,只是价格不稳定。或者承包给别人也行。但有一条,不能卖,因为即使是你继承了,也不是你得,而是国家承包给你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子女想要继承老人的土地,那么就要看看,这继承的土地属于那种类型。耕地、草地、林地、其他方式的承包地、宅基地等这些情况都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归集体所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由于无法继承,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卖给农村大集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些村庄的父母已经比较老了。孩子们都没有在村里面住,都搬到了城市里面。现在又不能返回农村户口去。农村农村的土地就都给了别人啦。
ZF就是这样一步步地去攫取农民的土地。对此,很多人是十分不满的。难道把人都赶到城市里居住就是好事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去父母户口所在地问能否迁回、老家土地已作住宅用途、就可以入子女所有,如果老家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地就只能看看、因为户口所有、未是本村人仕、无能为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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