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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辞退员工时说欠的2万钱不指望员工还了,不还法律上可以吗?
员工,老板,自己的老板辞退员工时说欠的2万钱不指望员工还了,不还法律上可以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老板辞退员工时说欠的2万钱不指望员工还了,不还法律上可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板既然辞退员工。并说2万元不用还了。这也是对员工的间接补偿。否则员工也可以向劳动局告他的。要他赔偿一年按一个月工资及方方面面赔偿的。
不还也没有关系的,为了以后有后患,你只要让他写书面证明和盖章和手机录音下来就安枕无忧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俗话说“口说无凭”,不用还的基础一个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最重要的一个还是留下文字或者语音视频之类的凭证。
很好分析,既然老板提出来了,不指望员工还,那么员工也应该给予相对应的反馈,表示理解老板的话,并当面转述老板的语意,双方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留下凭证。毕竟是2万元,没说这话的前提下,在法律范围,老板是有权要求员工返还的。
所以为了规避风险,当面确认留下凭证没有后顾之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请注意,有保留借据的,口头承诺是不算数,有反悔的那一天,法院只支持存在证据的那一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常说是不可以的啊。员工欠的任何款项和借的任何物品都需要归还公司的。好比你自己开了公司,你的员工欠了款项,有欠款凭证记录保存,这样才能起到法律效应。我之前离开了我的公司,笔记本离开了照样要归还给公司的,不管你在职多长时间,这是对个人诚信的一种表现,也是人生历程中的一段历史,一段记录,人生就是一个跑道,不要为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我的建议是多积德行善,人生不留遗憾,让我们每个人都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老板口头说不用还了,那么如果你们之前签订过借款协议的,就请你与老板在协议上写明被借款人主动要求不用还,并签字,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个法律关系!所以理论上不行。但现实中如果把这个写进去也可以。因为非正当理由查辞退员工会给经济补偿金……所以你算一下,要是比两万少可以考虑签一份互免协议。其实是一回事,没必要弄复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上不还不行、必须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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