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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工作当中受伤怎么办?
工伤,伤残,农民工农民工在工作当中受伤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工作中受伤首先先治疗,然后鉴定工伤和老板商量赔偿问题,老板如果不愿赔偿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民工在工地上作业受伤属于工伤,企业理应付工伤医疗费,给予工资,给予营养补贴。如果是工伤至残,还要进行工伤鉴定,赔偿伤残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应该去医院治疗。在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其次如果被认定工伤,等伤情稳定了,可以去进行伤情鉴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治疗,如果治疗后有残疾,影响到以后工作,需要到社保局定一下几级伤残,如果对工作没影响,就算继续安心上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去医院治疗,后续问题慢慢遇施工单位协商,先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去法院调解,或者起诉至法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评残、计算赔偿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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