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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两层和邻居共用一个墙,邻居盖房把那一半拆走,我家房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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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家两层和邻居共用一个墙,邻居盖房把那一半拆走,我家房危险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二楼两家共用一个墙,邻居拆走自己的房子,共用墙肯定拆不走,对你的房子不会有影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们都有证件吗,如有,证件上面图纸和细则,共同遵守,如证件上说的二户人家共用,因当对你打招呼和协商,现在拆了,可与有关部门汇报,政府会注持公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这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基础没有问题,就没有危险。如果邻里关系不是太差,对方就会主动和你协商留下共用墙。如果关系不好,在农村他就有可能拆除。这样你就加一道墙就可以了。在城镇按常理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因为建房需要审批,要签四邻协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必须要在邻居的房屋未做之前,向当管的土地所和规划局提出异议或要求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二层楼房共用墙大多是农村统一规划自建宅基地连排房,对方重建房屋要经过向村集体申请,四邻认可,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等手续,如果影响你的房屋(建筑主体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你事先不知情或后来意识方案变动增加危险,应该告知邻居修改方案,已经进行施工的暂停协商,双方协商共用墙为承重尽量不动,拆建变通方案:(一)采取墙附墙;(二)墙加吊梁;(三)对你既有房屋进行安全支撑和防沉降处理。协商不成请村集体调解劝阻,再不就走法律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 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均涉及到住宅建造装饰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照现在的房子构造来看 不拆共同墙是不会有危险的 但 拆的时候和你近墙时 不要过度用冲击来拆 不然怕会震裂楼顶和墙面 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一定危险,原来是相互依靠的,做事也太绝了。他拆之前,你们应主动给他协商,能不能不拆,你们给他补偿半墙的钱,毕竟是他们的,以前没有约定,他想拆就拆。遗憾的是你们的邻居不是我,如果是我,就留给你们了,再说了,拆下来的旧砖也不好用了。你们也反思一下,你们的邻居关系是不是比较紧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有危险,本来不应该共用一堵墙,建之前应该讲好,谁先拆房留着墙。保证对方房屋安全,写好协议最好再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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