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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谁知道离婚诉讼需要什么吗?
证据,法院,民法典各位有谁知道离婚诉讼需要什么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请各位知道的帮我解答一下,孩子十一个月了一直是奶粉喂养,跟孩子他爸经常吵架很累,我想离婚,但是我要孩子,孩子爸给不给抚养费都无所谓,他在小县城里有一套全款的房子,我在五线城市有一套自己名下的二手贷款房。还了一年半了,贷款剩余应该不到十五万。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我可以起诉离婚吗?怎么才能有力的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以下法律文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诉状一式三份,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被告需送达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被告的身份证及相关的户籍证明;
(五)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
(七)主张其相应诉讼请求成立的诉讼证据材料。
完毕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要求离婚证据、家庭财产状况证明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所谓诉讼离婚就是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不成,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立案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等等,当然立案时证据也不是必须提交的很完备,有些证据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在立案时提交,但只要在举证期间提交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起诉阶段: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关系正存在证据
庭审阶段:感情破裂证据,共同财产权属证据,抚养子女具有优势的证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我是上海的岳海艳律师,我按照步骤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程序:
第一步:决定离婚的一方需要写起诉状,起诉状要明确自己要求与对方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明确自己的财产分割方案和孩子的抚养方案,并提交证据,向被告户籍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立案;提示(1)如果有夫妻共同债务,也一并在此处提出来要求一并处理;
提示(2)如果对方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提供对方实际居住地的证明的前提下,在对方的实际居住地起诉;
提示(3)个案证据无法确定,但是基本的证据是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财产的权属证书以及其他与夫妻离婚以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相关的证据;
提示(4)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故大家不必担心,只有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才必须精力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法院诉讼离婚不用的,但是要经过调解的等待期。
离婚,还是要走程序滴!
第二步,法院庭前调解;
到法院诉讼离婚,虽然没有离婚冷静期,但是大部分案件必须走个庭前调解程序,就是由法院指定的调解员给调解,调解的方向有两个,一个是调解不离婚,一个是调解离婚,无论哪个,都可以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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