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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军户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明朝,军籍,军士明朝的军户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对此朱元璋还不放心,五军都督府无调遣权,军队调遣的命令需要皇帝亲自下达。兵部对军队有任免、训练的权力,但不统兵。有战事的时候,皇帝任命大将带军出征,事毕将领归还军权,士兵回归卫所。这无疑防止了将领专权,对于皇权的集中,是极为有利的。
军户的来源
军士另立户籍,其身份是世袭的。在明代,军籍隶属都督府,户籍隶属户部,匠籍隶属工部。在明初的时候,军户的来源主要有四个,即从征、归附、谪发、垛集。
从征,即原来跟随朱元璋及其手下将领参加起义的农民军。归附,是指元朝军队、其他起义军的军队或者割据势力的军队,失败后投降朱元璋。谪发,是指因为犯罪被罚充军的。明朝把当兵作为对犯罪的一种惩罚,可见士兵的地位在明朝是不高的。垛集,是指征兵,从民户中征调兵源,三丁或五丁抽一。
当明朝统一全国后,从征、归附这些途径便慢慢消失。谪发在朱元璋时期还比较常见,但士兵的主要来源便是垛集了。也因为军籍中的士兵地位比较低下,当时的人们都耻于为兵。普通的民户也不愿意和军籍中的人婚丧嫁娶,害怕受到军户的牵连。
民家虑与为婚姻,徭赋将累己,(军籍中的)男女至年四十尚不婚。
军户制如何运作
对于军户的组织和来源,我们已经清楚了。那么,军户制在实际中是怎么运作的呢?洪武元年,以卫系籍,即官与兵都附卫为籍,世世不改。这也是朱元璋为了保持军队人数,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入了军籍之后,朝廷分给士兵土地,每人分五十亩。此外,耕牛、农具、如何种植等,朝廷都派专人负责。一家之内,只有长子、长孙当兵1人,称作正军。其余人丁,将领的兄弟或儿子,被称作舍人;士兵的兄弟或儿子,被称为余丁。
舍人或余丁,在其兄或其父因伤病或战死后,负责补充上去。而在其他时候,负责耕种朝廷所发的田地。洪武三十五年规定,每人分的五十亩地,上交十二石粮食给卫所,供所在卫所使用,作为士兵和将官的俸禄。
洪武中,令京外卫马军,月支米两石,步军,总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军一石,城守者如数给,屯田者半之。
其中,卫所兵分为守城和屯田两部分。边疆地区三分守城,七分耕地。内陆地区,二分守城,八分耕地。这里所谓的三七分或二八分,是指轮流抽调卫所里的士兵,分别负责守城和屯田,而不是让一些士兵一直屯田。
这样,隶属于军籍的人民,便被束缚在卫所周围,而且不能从事其他行业,只能打仗或者负责农业生产。朱元璋对此曾自豪地说道:“吾养百万军,不费百姓一粒米!”
后来,为了补充边疆地区粮食储备不足,朝廷还采取了开中法。即商人运输粮食到边疆地区,根据距离和运输的困难程度,以及所运输粮食的多少,朝廷支付相应的盐引。商人替朝廷运输、储备粮食,朝廷支付相应的盐引。
商人拿到盐引后,可以到相应地区贩卖食盐,这其中有利可图,所以商人也比较乐意帮朝廷运输粮食。开中法是对卫所制的一种有效补充,使得军队不为粮食储备犯愁。等到弘治时期,朝廷改变了这种制度。商人无利可图,边疆地区的粮食储存便荒废了。
随着时间的发展,卫所军官侵占士兵的田地,甚至逼迫卫所兵替自己耕田。其他大地主大官僚、皇亲国戚,甚至皇帝本人也都开始大肆兼并土地,卫所兵的生活更加困顿,许多军籍中的人民都纷纷外逃,卫所制便逐渐荒废了。甚至有的卫所只剩下一个人,这也是后期明军卫所兵战力低下的原因。
到了明英宗的时候,朝廷便不得不开始募兵了。明朝时的军户制,在初期的时候发挥了巨大作用,使得军队保持战力的同时又不耗费财政。但后来此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士兵地位低下且生活困顿,自然便会逃跑。
所以,即使再好的制度,维持几十上百年也是要出问题的。明朝的卫所兵制度不能说不好,只是没有与时俱。最终被时代所淘汰,也是情理之中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明朝户籍:分为三种:民户、军户、匠户,军户是其一。
2)明朝初年,朱元璋为了一方面想要快速恢复生产,一方面又要保证边防安全,所以采取屯田之制。按照《明史 志第六十八 兵四》中记载“初,三丁已上,垛正军一,别有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至是,令正军、贴户更代,贴户单丁者免。”。意思就是军户中,有三个男丁以上的,以长子为正军,次子及其后面的男丁为贴户,长子死了,次子补上,以此类推。
3)军户的户籍,是由兵部下属的都督府进行造册管理的。军户是世袭,一人当兵,世代为兵,不能取消军籍。
4)军户制度在战争年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和平年代,弊端就显而易见,世代当兵,不能脱离,地位和待遇不如民户和匠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前,先说一个题外话,明朝的军户卫所制度是刘伯温所制定的,是根据元朝时期遗留下来的万户制度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其实也就是修改个称呼),而这种制度并非是元朝所独创,其根源可追溯到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
太祖即皇帝位,基奏立军卫法——《明史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为什么刘基(刘伯温)要向朱元璋奏请立军卫制度?
这就需要从朱元璋的地盘说起了,早期的朱元璋占据应天府为根据地后,其实是一个四战之地,群敌虎视眈眈环卫着。
当朱元璋歼灭四周的起义军和忠于元朝的势力之时,他的部下就拥有了一大批投降过来的军队。这些军队其实是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会反叛,造成内部的伤害。且事实也如此,在《明史刘伯温传》中就提到了——会苗军反,杀金、处守将胡大海、耿再成等,浙东摇动。
当时的朱元璋和他的朋党都极其愤怒,因此有一段时间,朱元璋的军队是杀俘的,也就是不接受投降。刘伯温也知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道理,因此就借用封建迷信的方式,劝说朱元璋不杀俘——吴元年以基为太史令,上《戊申大统历》。荧惑守心,请下诏罪己。大旱,请决滞狱。即命基平反,雨随注。因请立法定制,以止滥杀。(《明史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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