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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自己买了一套房,全部是自己按揭的,出售时需要双方签字吗?
个人,婚后,夫妻婚后自己买了一套房,全部是自己按揭的,出售时需要双方签字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婚后自己买了一套房,全部是自己按揭的,出售时需要双方签字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婚前还是婚后买,都需要夫妻双方签字,所不同的是,婚前买,离婚后算你自己的(前提是婚后房产证上没加上配偶的名字),婚后买就一人一半。
这就是为何很多人要在婚前买房子,而很多女性在婚后要求加入自己名字的原因,婚姻如果从现实点说,就是一次买卖契约,所不同的是,时间久了,会有感情,就会有很多纠葛。
看你的问题,你的婚姻肯定已经出现红灯,否则不会问这个问题,沟通才是解决这个事情的最佳渠道,实在难以沟通的,快刀斩乱麻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后买的,如果当时沒做是一个人的财产公证,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当然要双方签字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题主的问题需要区分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核心在于如何界定婚后买的房子的产权归属、以及每个人在其中所占份额的多少。如果是完全归属于个人、或者持有份额达到2/3,出售与否只需要个人说了算,签字也仅需要个人签名即可。
但是,婚后买的房子,不一定肯定属于个人。
题主提到几个关键词:自己买,自己按揭。这几个关键词不足以判定房产归属。分几个方面简单解释一下:
如何界定是“自己”买房
我们先谈一个基本原则:如果完全是用个人财产出的首付、并且仅仅登记在个人名下,可以认定房产归属于个人。所以,取决于两个因素:
1.是否完全用个人财产出资付的首付。
购房所用的出资款,罗列几种常见的情况(不限于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是“个人”:
完全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需要有相关的证明,例如,婚前自己的存折、银行卡,且其中并未在婚后发生过资金往来。举个例子:如果婚前自己银行卡,里面有存款。婚后这张卡里面的资金出出进进,那么进来的钱是属于个人还是家庭的?这时候就比较难以界定。
个人家人帮忙出的资。例如,自己的父母“赞助”的钱付的首付。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是父母的赠与。
婚内明确界定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内,二人有过明确的类似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之类的证明,明确说明这部分钱属于个人。
这种情况下,首先可以认定,购房是用自己的钱购买的。再结合登记情况,判定房子归属。
如果不是,即使登记一个人的名字,也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俩人均有产权份额。
2.登记的产权人。
(1)在满足上述条件:首付款是个人出资的,再加上登记的产权人仅为个人一个人,那么,基本就可以判定,房子属于个人。至于婚后按揭的钱是个人出、还是家庭出,关系不大。
(2)但是,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基本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即使钱全是个人出的,也可以认为是一方把房子的份额“赠与”给配偶了。
这时候,如果要处置,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一方在房产中的份额达到2/3,这时候是可以单独出售的,不需要另一方签字。前提是:在房产证上的“共有情况”登记的是“按份共有”、且出售人的份额≥2/3。
如果是“共同共有”,单方出售不了,必须征得两个人都同意、都签字才行。
关于按揭的问题
前面我们解释过:
房屋的产权,跟后续每个月偿还的房贷的出处关系不大,无论是否是用个人财产偿还。
这里,只是扩展一下,偿还的贷款,不同出处有什么区别?主要对夫妻双方涉及到房产分割的时候,有影响:
如果是个人出资还贷。结论是,对方如果要求补偿,是无法得到的。当然,如何界定钱是个人的,方式同上。
结论
先看出资首付部分,是不是能够肯定为完全个人出资。
再看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情况,以及登记的产权份额。
按揭款是个人出、还是家庭出,对产权的影响不大。
前两种情况,决定了出售房产,是一个人签字说了算、还是必须要两个人签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是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均需夫妻双方一同到产权登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对于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如果购房时,夫妻双方在进行产权登记时,已在产权登记中心做出书面声明,约定该房屋属于登记名字的一方的个人所有,那么在办理再次交易登记手续时,只需登记名字的产权人一人到现场办理即可,而无需另一方到场签字。
因此,对于婚后自己按揭买的房子,如果是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夫妻双方已经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声明约定该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那么,出售时就不需要配偶到场签字,否则,就需要配偶一同前往签字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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