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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阔的农村,你认为什么叫做占用共同空间土地呢?
土地,空间,农村在广阔的农村,你认为什么叫做占用共同空间土地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农村,除农户宅基地及其附着物(房屋)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范围的承包地、群众认可的自留地外属于自己的空间土地,除此以外的土地空间都是属于农村的公共空间,比如村子里面道路、小河、土坑之类,占用此类空间土地叫做占用共同空间土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共同空间土地,就是公共空间土地。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
其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农村公共服务及基本设施用地,是农村建设用地的一种形式。
大概念上,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可见,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是标配,它主要用来建设如村学校、卫生所、村文化娱乐场所、会场、图书馆、养老院等各类为村民提供公益活动空间的用途,占用属于非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共空间用地也就是说是公共用地
那么什么叫做占用了公共用地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首先你得了解什么叫做公共用地,通俗来说公共用地即不属于私人随便可以用的地,也就是说不属于任何一个个人的地,不在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内。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等八类设施。
比如农村建房占用了超出宅基地范围之外的地就可以叫做占用公共用地。
农村公共用地比较好辨别,不像城市用地。自己家宅基地以外的基本都是公共用地,纠纷一般也是围绕宅基地,盖房和返修房子时容易闹纠纷,不知道你遇到的烦恼是不是这方面的问题。现在农村盖房子都难写申请,需要左右前后四邻签字同意,村委会需要盖章,没有问题和异议才可以动工。
总之有很多行为都算作是占用公共用地,比如在马路上晒粮食,堆积建筑材料,建房超出宅基地范围等等,总之你的行为侵犯或妨碍了他人使用公共空间的权益就可以说是占用公共空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中国大部分农村是没有规划建设的,住房布局多数混乱,其实才根本上是浪费了整个村的空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占用农村土地,需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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