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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可以回购吗?
建筑,建筑物,部门违章建筑可以回购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违章建筑可以回购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都说的很明白了!是违章建筑!
但是你没有说清楚是怎么一个违章程度!
那我就按一般的来说!
顾名思义违章建筑,是违章的是不受法律所承认的,而且是要拆除的!一般违章建筑的人都不愿意自己拆除,这时候就会强制拆除!
所以我还是建议你不要打违章建筑的主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影响规划实施的违法建筑物,如果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又不能拆除的,应当依法没收实物。但对没收后的实物应如何处理,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处罚法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没收的实物该如何处理就成了执法中关注的问题。要探讨对没收的违法建筑物如何处理,首先要明确一个前提,就是该违法建筑物经过有权机关依法评价,已认定是不能拆除了。从国外法及国内有关资料看,处理没收的违法建筑物,一般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对于适合公用条件的,可作为公用。如作为公租房、廉租房使用。当然也可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
二是,将没收的违建依法拍卖给他人使用,或者继续进行建设。
三是,有违法当事人进行回购。回购应以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回购价,不能低于评估价。
在处理没收的违法建筑之前,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有规划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没收后的违法建筑重新给出规划意见。也就是说,要明确该建筑是只能保持现状,还是可以继续进行建设,可建到何种程度,例如,层数、高度等。另外对受让后的建筑物的用途也要明确规划条件,是否应改变原来的用途等。也就是说应对处理的建筑物重新进行规划,给出建设条件。
如果是土地部门依法将建筑物没收的,在土地部门再次出让该快土地之前,仍应依法征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仍应对违法建筑物是否影响规划的实施,是否应当拆除做出评价。对于出让时可以保留的,应同时给出保留的限制条件。对于需要拆除的,土地部门可以在出让前先行拆后再出让,也可以将其作为地上附属物一并出让,但应给受让人设定一个进行建设前,应将附属的建设规划部门认为应当拆除的建筑物先行拆除的义务,也就是说让回购人拆除。让回购人自行拆除的,在出让费用上 的计算上应考虑拆除时所发生的费用。
对于依法处理后的建筑物,有关部门应当给受让人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对于原建设单位依法回购的,应给其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违法建筑被依法没收。再次依法处理后,该建筑物的性质已发生了变化,正如走私汽车被没收后又依法拍卖的,买车人是可以取得合法手续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是有城镇规划区的县(区)规划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则由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过程包括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状况、职业、年龄等;现场勘查记录违建房屋的现状,包括区位、房屋面积,结构以及修建时间等;调取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确定规划区,并到房管部门查询该房屋的登记材料。这个过程中,房屋的所有人是需要参与其中的,如果没有这个过程也是不合法的。
综上所述,一旦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拆除的,不能回购和买卖
2、规划部门调查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该房屋是否为违章建筑的认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查,比如乡镇政府的要报县级政府审查。
依据《城市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规划部门需要事先告知房屋所有人相关的事实、依据以及所享有的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非常感谢问题的邀请,违章建筑肯定不能回购啦,违章建筑的话他要分,如果是近代的话呢,就是近些年很明显就是为了多赔偿而去建立的话呢,一般上是不可以回购的,但是如果是历史遗留问题的话呢,那开发商可能会以一个打折扣的价格去回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购主体是谁呢?违章建筑如果符合规划可以申请走处罚转为合法建筑,那样才可以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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