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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小区普遍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的性质和法律责任是什么?该如何理解?
业委会,业主,业主委员会全国小区普遍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的性质和法律责任是什么?该如何理解?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全国小区普遍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的性质和法律责任是什么?该如何理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可以负责人的告诉你,全国大部分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普遍没有,并不是普遍成立。
成立了后业主就要受双重罪了,亲身经历后的感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大多数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会想尽办法阻止成立业委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太难了,这不批那不准的各种刁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关健在居委会,没有居委会帮助无法成立。业委会成员的素质是小区一段时期安定与团结的关健,而整个小区业主的素质又决定了业委会能否坚持做好的一个重要因素。业委会成立不易,业委会成员能坚持更不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主委员会就是业主的代表,负责与物业协商处理所发生的一切事务和履行法律条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代表业主的利益,并监督物业。
一、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依法成立。
二、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品行端正无劣迹;
(五) 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八)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成立业委会与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哪一个特别容易成立?特别是大中型小区,2/3的业主基本不可以聚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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