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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三年级,叛逆浮躁说谎话,打还是不打,该怎么办好?
孩子,父母,他的孩子三年级,叛逆浮躁说谎话,打还是不打,该怎么办好?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孩子三年级了,之前一直是好学生,突然之间变得懒散浮躁,开始说谎,考试成绩下降被老师批评也无所谓的态度。班长被撤职也毫不在乎。忍了很久没打他一直谈心教育……今天三门主课老师控诉他不交作业还说是我妈不让我交……终于没忍住暴打一顿……面对三年级现象,该怎么办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孩子在三年级也就是十岁左右撒谎,挺棘手的问题,解决问题寻找根源,撒谎不是一时形成的,有一个过程,代表你以前对孩子关注不够或对以前说谎话视而不见,才慢慢的形成了说谎的毛病,打是不成的,可以多陪伴,-随时发现说谎的原因,惩罚是必须的,先从他最喜欢的方面入手,以惩罚的方式减少或阻止他的喜好,这样慢慢的再说谎的害处,是会纠正过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孩子说谎话一定要打,让他记住说谎话的后果,然后再给他讲道理。要奖罚分明,不能一味地哄孩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说我的教孩子经历吧。孩子那年十岁。小学二年级。也聪明不爱学习。每一个家长都没那个狠心。我看着打了没用。我就说行啊。我家一小块地是八分。我说他打工人家不要。那你也不能在家闲着呀!你得去干活去。这八分地的草你得拔完,他听着挺高兴。带着水壶去拔草去了。头两天挺带劲。我看他身上脖子上晒得都是泡。背着我眼泪掉下来了。他拔草不除根。 一星期都干完了。我说一回又看一遍你拔的拔静不静。回去一看所有的草都发出来了。看他哭了也伤心,脖子上胳膊上晒的都掉皮。我说不行你再去拔一遍。他说妈妈我上学。我说男的汉说话算数。你说过不上学了?你必须给我干活去下地。他说妈妈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不说不上学了。其实学费我已经交给老师了。我扣着一星期不让他去。你要想去上学,必须把那块地里草拔完。我撂给他一个戳头。我那八分地的草,五天把地里草全锄完了。我说上学的机会就这一次了。打那以后背着书包上学。学习蹭蹭的上上涨。学校学的习可好。每天作业按时完成。这就是我的教育方法。上学到五年级的时候,自己偷偷跑到县城去考试。我县最好的初中。都是初中私下招收好学生。结果他考上了。这就是不下苦功夫铁棒难成 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恩遇见!谢谢你的问题同时给我了一个警示!
孩子三年级,叛逆,浮躁,说谎!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会暗自观察,在孩子特别高兴的时候,以做游戏的形式把孩子拉入怀中,然后随机聊聊最近学校里面有没有什么新鲜事情呀?在学校里是否开心,有没有小朋友欺负你呀?有没有最好的朋友呀?他们都是谁?因为什么事最后成为了好朋友呀?他(她)肯定就会与你交流他(她)在学校的经历。也可以在家里定期做一项孩子对家长的好评工作!然后通过孩子的表述深挖内心深处的活动,有针对性的与孩子一起分析,解答,只要打开孩子的心扉了,这样才能“对症下药”呢!你说对吗?
其实孩子的某一个行为习惯往往都是在原生态家庭里养成哒!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后果不堪设想!
为什么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就是这个道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关键要看家长如何引导如何看待事情的本质,以及这个行为发展下去会造成什么后果,以及这个后果会造成什么样的负面影响,必须都得考虑进去,不然一个优秀的孩子有可能在我们家长的一时疏忽而毁于一旦啊!所以育儿我是用心❤️且密切关注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打”并不是监护职责的唯一方式,相反殴打未成年造成一定的结果可能因违法犯罪承担法律后果。现总结如下,供你参考。
亲权的内容。
保护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负有保护的权利与义务。民法总则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教育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同时也是父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权利的表现。侵犯亲属权的法律后果
家庭成员间的身份权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总则》第34条第3款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上一篇:今天有个表妹要结婚,是找个外地的好,还是本地的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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