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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去世后,农村承包的土地,做教师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为什么?
土地,父母,继承权农村父母去世后,农村承包的土地,做教师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我们农村人的概念中,尤其是作为子女的,总是认为父母承包集体的土地,子女就应该有继承权,其实我们不能这么理解。子女想种父母承包集体的土地,主要是看在承包期,子女是不是和父母是一个共同承包家庭。如果子女和父母在二轮承包时是一个共同承包家庭,而且在这次土地确权中,家庭承包共有人一栏写有子女的名字,那么在承包期内,虽然你是教师也有继续承包经营父母承包集体土地的权利。
从你的描述你是教师,可能户口也不在农村,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二轮承包时,你和父母就不是一个共同承包家庭,所以说这次土地确权证上既然就没有你的名字。承包集体的土地也就没有你的份。处于这种情况原则上是不能经营父母承包的土地。集体有权利收回。但是什么事情也有例外。如果村里干部和你关系好,也有可能不收回继续让你(是继续不是继承)耕种父母承包集体的土地。
以上已经给你讲清楚了,请你对号入座。我是三农孺子牛,喜欢就点赞关注转发,谢谢您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户口迁出了,农田土地应归为公有了,房屋产权还是有继承权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在承包期内你是有完全继承权的,但是户口本上有没有你,如果你是独子那还好,你可以去换土地确权证,那如果你还有兄弟那就看父母把地留给谁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首先给出三个结论:
土地,任何人都没有继承权。子女,无论做什么,均有父母土地承包收益的继承权。子女能否继续承包土地,要看子女是否与父母属于同一承包户。分别解释一下:
土地,不管什么性质,任何人均无继承权
能够被继承的遗产,只能是去世人个人生前合法财产。
土地,要么属于国有,要么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也就无从谈起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土地不可继承。
继承人可继承土地承包收益
还是回到遗产本身的定义——父母在承包土地期间获取的承包收益,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可以被继承。
对于继承人而言,与继承人的职业、户口、甚至国籍都没有关系。只要继承人具有继承权(不得触发丧失继承权行为、法定继承情况下属于顺序继承人之一、遗嘱继承情况下为遗嘱指定人),则完全有合法权利继承。
子女能否继续承包土地,则与子女与父母的“户”有关
耕地,采取的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在承包的时候,会有一个人签字(这个人通常为户主),但是,不能理解为仅签字人为承包人。可以把签字人理解为承包人的“代表”。
回到题主问题。
作为教师的子女,题主并没有说明子女是否还与父母在同一户上。因此会有两个结论:
如果子女仍与父母同户,则不存在继承问题。耕地,由同户家庭成员(子女)继续承包。如果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则不能继承耕地。耕地由集体收回。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的理解是如果你愿意,可以继承经营权,到承包期结束为止。如果你想放弃经营权与村委会协商可以立即终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为什么就是农业户口呢,作为人民教师我是买不起房子的,只能住爸妈的宅子,而且我也有口粮地,半亩多呢,全家指着我的工资买化肥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家河南豫东平原地区农村,邻居李叔就是一个教师,他家里有五、六亩田地。以前他忙着工作教书,家里的几亩田地都是由他的年迈父母和李婶管理种植着。后来李叔的父母去世后,留下来的几亩田地都有李婶管理种植了。现在李叔早就退休了,全家都搬到县城生活了,家里面的几亩田地也不种了让人打理着,日子过的是很让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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