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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自然人独资还是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哪种形式更好,为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注册自然人独资还是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哪种形式更好,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注册自然人独资还是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哪种形式更好,为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一个自然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上,个人认为除非你找不到第二个自然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否则不建议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建议主要基于以下3个原因: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责任”是否“有限”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其经营时由于缺少约束和不规范,其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的可能性大。如果产生混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若公司债务超过其注册资本,该股东仍应承担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债务。
二、公司外部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信任度弱
外部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信任度弱,根源在于股东个人资产可能与公司资产产生混同。
尽管非一人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的资产也有可能与公司资产出现混同,但在人们的主观看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混同的可能性更大。“指鹿为马”和“三人成虎”,更是典型的例子。
这个信任度弱尤其体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年报上,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检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但这点对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公司法是没有类似规定的。
三、对外投资的限制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规定,对其他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要求。
综上,成立公司时,个人建议成立股东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当然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认知仅仅是理论上的,会误导创业者!理由如下:
个独企业看似在纳税上没有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的优惠。但关联到家庭财产,一旦出现官司或经营不善,会伤及家人。要慎重!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存在风险,主要是经营中公司会与个人财产间存在账务上关联,解释不清的情况下,一定会按个独的风险追击到个人及家庭财产风险。
个人建议:与家人或信得过的股东成立一家2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更好。个人独资企业,容易被认定公司财产和法人个人财产不能区分,法人很可能要承担公司的无限责任。对投资者不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自身情况定,自然人独资相对来说程序比较简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主要看你的创始人团队结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的组织形式分为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其中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大的一个区别在于,有限责任公司有自己独立的法人财产,在公司债务难以清偿时,投资者按照投资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而自然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税负角度考虑,个人独资企业仅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制企业存在双重课税问题(企业所得税,个税),具体情况要进一步分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的理解及个人法务实践认知: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自然人独资企业为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股东认缴的投资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如果从个人财产风险有效隔离的角度来看,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更合理一些。当然从企业财产分配上来讲自然人独资企业就不容易存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了。从使用和分配财产这个角度来看,自然人独资企业更有优势一些。所以要结合你的企业发展和对企业财产的控制等方面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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