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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窃书不算贼”,这话对吗?
读书人,的人,的书孔乙己“窃书不算贼”,这话对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孔乙己虽然不堪,但他有自己的道德底线,读书人的节操还在。他认为“窃书不能算偷”,自有他的道理:“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凿壁偷光的故事我们都听过,既然都是为了读书(孔乙己肯定不会承认拿书换钱的事),偷光不能算偷,偷书自然也不能算偷。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同样是窃,结果截然不同。在孔乙己的眼里,窃书跟窃国一样,气球吹得够大,飞上了天,自然也就不必再担什么责了。退一步说,读书人当然离不了书,那么孔乙己作为读书人中的一员,现在需要书,是不是理应获得?
“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孔乙己还搬出了孔圣人的话为自己辩解:因为自己只“窃书”,没有像小人那样“穷斯滥矣”,因此我还是君子。既然我还是君子,“窃书”当然就不能算偷了。
其实,孔乙己越是狡辩,越是窘态毕露,越是可笑。窃书非偷,实际是孔乙己的精神胜利法,烟雾弹满天,也不可能迷惑他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几句话肯定不对,可对于孔乙己来说,却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开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此句话出自:鲁迅《孔乙己》,说实话无法直接回答“对“”错”这两字中的一字。
书不是自己的,私自拿了,不是“窃”即是“偷”!但书与一般物品不一样,既不能吃也不能穿,孔乙巳穷得不舍失去一粒芝麻,穷酸到了底,他那有钱买书?偏他又是一个知识分子,知道”知乎者也”的人,又怎会出手偷窃?是因为他太爱书又太穷,所以做出这种不可见人的“窃“”偷”之事,而为了给自己狡辩说自己窃书不算偷。这其实只是在掩盖他内心的尴尬而巳;
而书在读书人看来就是宝“书与老婆不借”,就说明窃书就是偷,书与爱妻一样,借都不行,还能让人偷了?
不过真有人偷了你的书,不必去骂人是偷窃之徒,也不必大伤心,偷书之事再伤心,自古以来,也没因书被窃而告上法庭的,这也可以说“窃书不算偷。”再想想偷书人不是真的偷你爱妻是偷知识。
在这知识大爆炸,互联网联万物的时代,书也让它多发挥一些作用,有人偷去看,总比放在书架上睡觉好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说的‘’窃书不算贼\"错的
但是鲁迅原文是:‘’窃书不算偷‘’
其实这句话,孔乙己说的没错,是对的。
因为也是读过书的人,所以知道在古代《行文》一书中记载了:“偷,苟且也。”意识说,“偷”形容的都是行苟且之事,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见不得光的,泛指“偷人”。
而“窃”字在古书中是这样记载的:
《说文》中记载:“窃,盗自中出曰窃。”对窃字形容的对象仅限于财物或物品上,没有偷情、偷人的意思。
孔乙己是读书人,所以对于“偷”和“窃”的概念有着清晰的认识,所以他在面对别人的取笑时,狡辩是窃书不是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不对,书为一个实体的物品,为别人个人财物,去偷盗别人的东西当然算贼,更别说是窃书,现在抄袭别人的作品都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窃书不算贼,只是孔乙己对自己偷盗行为找的一种说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古代,百姓祟尚文化。想读书,但都交不起学费。那时人们都贫穷,刊印的书少而贵,百姓都买不起,一般看的书都是手抄本。我爷爷就给我家遗留下好几本手抄本古书,据他说是在地主家偷的,主人并没追查这事。那时候,的确流传一句话
偷书不算贼
一般人书丢了,都不会追究。因为都对爱读书的人有一种尊敬和同情之心。
但现在不同了,书成为一种商品,大家也都能买起书了,再者手机都有电子书,看起来也很方便,没必要再去偷书。如果在书店偷书被抓住,还是会受处分的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古至今,谁见过几个小偷偷书的,哈哈,孔乙己这是一种调侃,鲁迅写的东西要反过来看,他倒是希望大家多看看书,这样人或许会不那么麻木了,中国也就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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