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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为什不吸取靖康之难的教训,选择了联蒙灭金?
南宋,蒙古,金国南宋为什不吸取靖康之难的教训,选择了联蒙灭金?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元12世纪末和13世纪前三十年,面对北方草原帝国蒙古的迅速崛起和金朝国力的不断衰退,南宋政府一直在密切关注两国时局的变化,并根据时局变化不断调整对外的策略。针对是否要实行“联蒙灭金”的政策,在南宋朝廷内部也是争夺不休,几度摇摆不定。在蒙古不断壮大并持续压迫金朝生存空间的同时,对金朝的态度,南宋朝廷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应当适当扶持金朝,避免其短期内亡国,使其成为南宋面对北方蒙古的屏障;另一派则主张金朝已经衰落不可挽救,而蒙古大军势头正旺,要联蒙灭金,将南宋的防线北移,为将来抵抗蒙古大军做好准备。
最终,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南宋不得不选择联蒙灭金战略。但是,南宋政府并非如后世认为的那样重蹈覆辙,没有认真汲取上次“联金灭辽”错误政策的教训,也深知唇亡齿寒的道理,最后走上“联蒙灭金”的道路,更多的是一种“两害相较取其轻”的无奈。
南宋朝廷决意联蒙灭金,主要是出于以下方面因素的考虑:南宋军民对金朝由来已久的复仇意识;金朝统治者面对北方强敌,决策失误,主动结怨于南宋;蒙古军队实力强大,南宋急需在军事方面示强,以威慑对手以图自保。
一是南宋与金朝乃是世仇,南宋多年来被迫向金人屈辱求和,对金朝的报复打算由来已久。自从公元1127年“靖康之变”宋徽宗宋钦宗及后宫后妃宗室大臣三千余人被掠往北方苦寒之地,受尽屈辱,北宋北方大片领土沦陷,南宋就与金朝有不共戴天之仇。再加上“绍兴议和”规定南宋每年向金朝岁供巨额银两锦帛,更长期引发南宋军民对金朝的敌视心理。在金朝强盛之际,南宋由于实力不足,难以有所作为,在金朝势力大大减弱之际,联合蒙古不但可以收复部分北方失地,还可以借机消灭世仇,一雪前耻。
二是金朝面对蒙古大军节节败退,却犯下战略错误,不但不打算结好南宋,反而打算从南宋夺取领土来弥补自己的失地损失。公元1214年,金朝放弃了两河和山东地区,选择退守河南一地,打算凭借关河(潼关、黄河一线)防线固守。看到金朝衰落,南宋决意停止向金朝输纳岁币。金宣宗以南宋不输纳岁币为由,于兴定元年(1217年)四月正式发动对南宋的战争,其目的有二,一是夺取南宋淮南之地,作为北方被蒙古攻取的土地的补偿;二是金朝南迁之后据有的领土难以有效供养数十万大军和金朝民众,金朝寄望于击败南宋,获得土地和岁供,缓解自身财政困难。但是,金朝自身的实力已不足以向以往一样吊打南宋,虽然在开战初期金军获得了一部分城池土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形成了拉锯战,这场战争前后持续了七年,直到1224年,金哀宗完颜守绪继位后下令停战为止。七年的战争,不但没有给金朝带来土地的收益,反而损兵折将,大大损耗了原本不足的国力,更重要的是,彻底结怨于南宋,最终使得南宋放弃了救援金朝的打算。
三是蒙古军队实力强大,南宋急需在军事方面示强,以威慑对手以图自保。南宋君臣清醒地看到了蒙古军队远比金朝军队强大,也深知金朝灭亡之后,接下来蒙古大军也很有可能趁势继续南下进攻南宋。但是,坐视金朝灭亡而毫无作为,不但会被蒙古人看轻,还丧失了借机夺取领土,展示军威的良机,两害相权取其轻,正如名将孟珙所说的那样,\"倘国家事力有余,则兵粮可勿与。其次当权以济事。不然,金灭,(蒙古)无厌,将及我矣。\"意思是说,目前南宋尚不具备坐观成败的实力,不如趁机\"和蒙\",尽量拖延必将到来的宋蒙大决战,使南宋获得足够的准备时间。另外,这样可以趁机抢得一些地盘以增加战略纵深,并向蒙古人展示自己的实力,使之不敢轻视自己。正是在这样的战略考虑之下,在金朝灭亡已成定局的情况下,南宋决意联合蒙古出兵灭金。
绍定五年(1232年)十一月,应蒙古大军的邀请,南宋出兵围攻开封,最终开封城破,金哀宗被迫南逃至最后的据点蔡州。端平元年(公元1234年)正月,宋蒙联军攻陷蔡州,金哀宗完颜守绪在绝望中传位于完颜承麟,自缢身亡,完颜承麟匆忙继位之后也在乱军中被杀。金朝彻底灭亡。
总体来看,南宋实行“联蒙灭金”战略实属迫于无奈,也是当时唯一可行的计划。通过灭亡金朝,南宋也达到了自己最初制定的目标,蒙古汗国与南宋相约,陈、蔡以北分属蒙古汗国;陈、蔡以南分属南宋,双方分治河南,南宋收复了寿、泗、宿、毫、海等五州及涟水一军之地和两淮全境。京西京东又得唐、邓、息和邳四州十三县,大大扩展了自己的战略纵深,同时,也一雪前耻,南宋朝野压抑百年的民族精神为之一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宋廷错判形势,为他人作嫁衣裳!(原创)
在中国历史上很多时期不是一个简单的x朝、x朝。往往都南北或东西对峙,并存林立着迥异的政权或诸国格局。除了众所周知的春秋战国、南北朝和五代十国等时期的分裂割据以外,在两宋期间也出现过三个以上主要的政权并存的情况。譬如十二世纪初期,当时除了中原的北宋政权以外,在我国的北方还有两个少数民族政权,即由契丹人建立的辽国与女真人建立的大金。在这种相互敌视的政权并立的局面下,各国之间彼此攻伐纷争、角斗不断,战乱频繁,弱肉强食。一个国家或者政权如果在重大决策上失误犯错,带来的后果可能就是亡国灭种严重后果。
一、自掘坟墓的“海上之盟”
北宋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战争根源就是五代石敬瑭遗留下来的幽云十六州问题。当时的汉族政权北宋是三个政权中最弱的一个,一百多年间不断地受到辽国的威胁。随着阿骨打建立金国的崛起,曾经强盛的大辽衰败下去,颓势毕现。懦弱的北宋王朝以宋徽宗为代表的统治集团萌了联合强盛中女真一道消灭正在走向衰落的辽国,以收复幽云十六州的春秋大梦。
宋、金盟约的签订本身是一个不平等的屈辱协议。尽管建立这种梦想的联盟存在许多的困难和不利条件,北宋在宋徽宗、蔡京、童贯等的错误决策下,自降身份,从公元1118年起,派出多批使臣,从山东登州出渡海去与往辽东,展开了穿梭式的外交,经过经过一年多的艰苦的谈判,与北方强大的金国签定了瓜分辽国的协议,即历史上很有名的自掘坟墓的“海上之盟”。
二、被仇恨冲昏头脑,再酿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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