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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款还的利息已经超出了本金,那本金是不是可以不还了?
利息,本金,年利率私人借款还的利息已经超出了本金,那本金是不是可以不还了?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完全可以不用还了 因为你没有能力 没人借给你钱 你只能求爷爷告奶奶的求到人家人家才借给你的 你也从来没还清人家 只是还些利息而已 在你的印像中 还的利已经超过本金了 就不想再还了 再还觉得就亏了 想找明白的人问问 拒还的话被诉助法律能不能赢 ! 你能赢 但钱还是要还的 除了本金 还有没超过那24%的利息是要还的 就你这种人再去借两毛息的 都不会借到 因为你不值 能养活自已就不错了 过点清苦日子别去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别人省了 自已也就省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前面已有回答,比较专业,我想用一种通俗的方式来回答。
偿还借款利息并超过本金不是不予归还借款的理由,借款利息的数额与时间、利率有关。
如果你借款时间长,利息超过本金是正常现象。借款付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就本问题来说,是否应当继续偿还可以通过计算得出结论。
计算1:本金。由于刚开始借款时,出借人扣除了一个月利息,你实际使用的借款不足借款上的金额。按照法律规定,实际借款金额以收到金额为准,所以你的借款本金为扣除一个月利息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不以借条为准。
计算2:你们约定的利率明显是超过法律规定的,不受保护。不受保护,不是全部不保护,而是在法律规定的限额以外的不保护。一般来说法律在年利率24%之内也就是说月息二分的范围内保护。超过24%的部分不保护。但是“”已经支付“”的利息,如果不超过年利率36%,也就是说月息三分,也是保护的。所谓保护是指你不能要回。所谓不保护是指,如果你“”实际支付“”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超过36%的部分你还可以要回。换句话说,借款年利率不超过24%,法律全部保护,不给的话可以向借款人追要。如果借款年利率在24%~36%之间,已经给了,那么借款人就不能再要回了。如果没改,法律只保护24%。如果年利率超过36%,已经给付的利息,超过36%的部分可以要回召回;没有给付,利息只能在24%之内计算。
具体而言,你的借款本金为扣除一个月利息后实际收到的金额。20000×18%=3600。20000-3600=16400.
你每月支付的利息:3600.
由于利息你已实际支付,所以年利率在36%之内保护。16400×3%=492。你每月支付的492元不能要还。3600-492=3108。3108元可以要回冲抵本金。下一个月你的本金就是13,000元左右了。
再以13,000元为本金,受保护利息应当为400元左右。由于你实际支付利息3600元,而保护的利息为400元,所以其中3200元可以充抵本金,也就是说你这个月又偿还了3200元本金。
第三个月,本金10000左右。利息300左右。冲抵本金3300元左右。剩余本金6700元左右。
以此类推,你大概在第5个月可以还清本息。
如果你是按照每月3600元支付利息的,你已还还款超过5个月,那么现在你不仅不用再偿还本金,而且有权要回多付的金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月利息一毛八,这个已经超过法律规定三分标准。
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规定,超过法律标准的利息部分是没有法律效力,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返还超额支付的利息。
但是,合法范围内的本金和利息都是有效的。所以不是说还款的金额超过本金,本金就可以不用偿还。毕竟对于民间借贷来说,只要时间拉长,借款利息超过本金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从目前的裁判来看,多数法院是认可超过三分利息的部分还款可以折抵偿还本金。所以债务人可以根据还款的时间,确定相应的还款利息,结合自己还款的数额,确定折抵的本金。以此类推,直到本金全部清偿结束。当然,若是计算确认还款超过应有本息,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款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借钱好话说尽,还钱百般抵赖真是无耻。诚诺.信任.诚信,还谈的上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怎么说呢,如果承诺了就要还,人家借给你就图你的利息,不还,凭本事,但你永远借不到一分钱了,你永远失去了诚信,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以后你遇到困难,出再高的利息也没人借给你,这就是民间黑名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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