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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官办的慈善机构吗?那个时候慈善机构叫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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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古代有官办的慈善机构吗?那个时候慈善机构叫什么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的 养济院是我国古代收养鳏寡孤独的穷人和乞丐的场所。和育婴堂、安济坊、居养院、福田院、漏泽园等都为古代的福利慈善机构。遍及全国各地。养济院一般是由政府出资修建。但也有养济院以私人名义捐修的。如《宋史·赵汝愚传附子崇宪传》载:“初,汝愚捐私钱百余万创养济院,俾四方宾旅之疾病者得药与食”。又《宋史·儒林传·魏了翁传》载:“了翁乃奏葺其城楼橹雉堞,增置器械,教习牌手,申严军律,兴学校,蠲宿负,复社仓,创义冢,建养济院。”由此类史料可知,当时地方官绅也创立养济院,容留疾病无依之人。对慈善事业较为热心。
明朝沈榜撰写的《宛署杂记》中,记载宛平县养济院的规模:万历纪元,收萧俊等一千八百名。(万历)七年,……又收刘真等五百名。(万历)十年……又收李聪等五百八十五名。以一个宛平县的养济院,收容人数达两千余人,可见当时执政者花了多么大的代价安置鳏、寡、孤、独、残。
新中国成立后养济院才由社会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等现代福利机构取代。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是有的,只不过效果很差。
古代为官办的收养孤老残疾人的慈善机构,南北朝时有六疾馆 与孤独园,唐代有悲田养坊
,宋代京城有福田院、地方有居养安济院,元代有孤老院。
明朝有一个机构叫作养济院,也是上承前代的机构,只不过朱元璋出身乞丐,在朱元璋时代明朝的养济院还算较有成效,其它时期则大多是一块牌子。
朱元璋在洪武元年1368年,宣布“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洪武五年仿效元朝作法,”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不久改名养济院。
并将其写进律法,《大明律 》中对收养孤老 有明确规定:“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属依倚不能 自存,所在官 司应收养而 ,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献减者以
监守自盗论”。
在朱元璋的“倡导”下,明朝的县都做到了一县一养济院的条件。
养济院的收养标准
朱元璋给养济院的条件就是“ 民之孤独残病不能自生者许入院。”朱元璋给的标准有二;一,是无任何亲人在世;二,是有残疾,重病不能自己生存于世界的人。这里的残疾是有标准的“废疾谓一 目、折一肢之类,笃疾瞎两目、折两肢之类。” 具体就是身体上的残疾,精神上的残疾不算。
另外朱元璋也制定了养济院人员生活标准,“月给米三斗 , 薪三十斤, 冬夏布各一匹。 小口给三分之二。 ” 三斗约为45公斤,小孩则是成人的三分之二。
标准制定的好,但并不一定能执行好,封建王朝是人治社会,人治高于法制,铁腕的统治者死后,后继者就无力关心这些,养济院直接成摆设。
养济院的问题
一,贪污舞弊。
据明朝官员自己说;“ 有家资百数金 者, 有父子俱在者, 有子孙并居者, 有夫妻同处者, 有人死而名存者, 即前 后销名, 有以一人而 当二人 者, 有以一 名而销三名者 ” 。
有钱人享受养济院好处,真正有需要的根本进不去。
胥吏经常性克扣养济院钱粮,“ 凡给衣粮也, 有不及数而莫尽其惠者焉, 半杂糠批, 虽惠无 实也 。 有不及时而无补于急者焉, 饥饿成疾, 一饱莫偿也”。
上面拔的衣服,没有,粮食以糠批混杂,养济院的人多以饥饿而成病。
然后是经费困难,这一点上,每上来一个新皇帝,都要减少养济院的经费,为此皇帝们限制进养济院的人数,一院只能入30名,而且是县财政支撑。结果就是养济院房子倒了,没人修,病人死了没人埋,基本上就是放养状态,还不如出去当乞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 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时期,据《周礼·地官》的记载,周朝设立地官司徒,助其教化国民,安定天下。为做好民政工作要采取6项措施,即“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赈)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最完善的应该是宋朝时期了,宋朝虽然军事力量不好,但经济文化水平历来是最高的,这也是为什么宋朝能够有这么多的慈善事业,正所谓仓禀足而知礼仪,发达才能兼济天下,宋朝专门设置了居养安济院、慈幼院、慈幼庄、婴儿局等等一系列的慈善机构。
具体来看下宋朝时期的慈善事业
宋朝是继承唐朝旧制,并且扩大了慈善机构的规模,表现出了中央统治理念上的成熟,更体现了宋代的文教之发达,宋代以文治国,本于仁厚,所以“凡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宋代延续了过去历朝的“善政”措施,实行大规模的灾荒救济仓廪制度,在各州县置义仓,以备荒救灾。
宋朝的慈善组织众多,有收养乞丐、残疾者和孤寡老人的福田院,有施医给药的安济坊和惠民药局,有负责安葬的漏泽园,有专业收养遗婴弃儿的举子仓、慈幼局和婴儿局,有负责灾荒救济的广惠仓、常平仓和义仓,还有承担家族内互助的义庄。
这些机构一般分为三种:即官办、民办及官府监督的民办
一、官办
宋朝之初,继承了唐朝悲田养病坊的做法,在开封设立东西两福田院,收容老幼、乞丐、残疾之人,但宋朝的福田院和唐朝的有很大区别,虽然也是借用佛家的“福田”之名,但是由官方创办并负责经营管理,“所有合用钱于左藏库见管福田院内支拨”。居养院是政府推行,也属于官办性质。而且还设置了安济坊,当时的安济坊可是有蔡京的大力支持,各地地方官员也乐于推广,因而遍设此类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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